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提到制定合同这件事,很多人都会感到头疼,久久美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小区房合同模板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小区房合同模板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租赁期限及其他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房屋家私等物品明细。
二、租金、水电费及押金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交租时间:每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自来水:______元/方;电费:______元/度。
3、租房押金: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乙方于签约之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间,如房屋灯光、水龙头、门窗、门锁、瓷砖、墙体等的损坏,由乙方自行维修并承当相关费用。
2、租赁期间的水电费、卫生费、管理费、电视费、网络宽带、房屋租赁税等由乙方承当。
3、乙方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从窗台、阳台抛丢垃圾等物品。
4、乙方不得无故拖欠或拒交房屋租金、水电费等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将租赁的房屋全部或者部分出租、出借、转租及其他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不得擅自改装房屋内的水电设施;不得私拉水电;不得乱贴、乱涂、乱画;不得擅自钉钉、打孔;不得损坏原有建筑结构;否则,乙方需恢复房屋的原状并赔偿房屋的实际经济损失。
7、乙方不得在房屋内非法使用、存放危险、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造成其他损害,乙方应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乙方在房屋内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甲方将依法报警处理。
8、租赁期间,甲方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则押金不予退还并终止本合同。
9、租赁期满前______个月,甲乙双方需相互通知对方是否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其中一方不同意续租,租赁期限届满后且在合同存续期间,双方均遵守本合同的相关规定,乙方退出房屋,甲方无息退还押金给你乙方;如续租,甲乙双方需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0、合同解除后,乙方需按照房屋的原状交回房屋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未尽事由,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____层,共______(套),______(间),房屋结构为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该房屋所占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_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币)___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__个月的__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_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修理费用由______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______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煤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3、欠租金累计达______个月;
4、无正当理由闲置达__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按年度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3、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2、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1、租赁用途: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人。
2、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______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
3、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______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______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5、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3、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1、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元整。
2、支付方式:______(□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____付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
3、押金:______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室内设施维修费和其他费用由______承担。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1、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______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3、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3、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______执______份。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小区房合同模板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___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___月初/每季___季初/每年___年初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小区房合同模板篇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甲方自愿将坐落在x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产权证号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即小写 .
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方承担。
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 ),空调两台(型号: ),热水器(型号: ),浴霸(型号: ),饮水机(型号: ),音响两台(型号: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附加条款: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小区房合同模板篇4
发包人:
承包人:
经协商,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 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建设地点:
3. 合同编号:东城都会外墙涂料
4. 工程实施技术要求:(详见邀标书具体要求及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二、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雨天顺延)
备注:
工期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天,承包人逾期超过15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承包人还需承担委托第三方施工的费用、交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 质量要求
1. 承包人设计(如果有)及施工质量在符合使用功能的同时,必须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承包人必须自费返工使工程达到合格的要求,若因返工使工程逾期完工,承包人必须承担逾期完工违约金,经承包人返工后,工程质量仍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委托第三方施工,委托第三方施工的费用及逾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上述违约金仍不能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需予以赔偿,赔偿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交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2.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确认的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 发包人委派 为现场业主代表。
4. 承包人委派 为现场项目经理。
四、 现场施工组织与安全文明施工
余氏物业
1. 施工期间的现场施工组织与安全文明施工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 做好成品保护,墙面铝板、玻璃等如有破损、污染,则无条件恢复,如有损失,产生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赔偿。
4. 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将整个施工现场复原,直至发包人满意。
五、 合同价款与支付
1. 本工程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小写)¥:以上价格包含承包人为实施本工程所需要一切费用和税金,如人工、水、电、机械设备和工器具、措施费(垃圾清运、成品保护、脚手架、吊篮等所有措施)等。除非发包人提出正式变更要求,否则工程总价不予调整。
2. 付款方式:
六、 工程变更
(a)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实施。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b)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c)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d)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e)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f) 发包人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g)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 竣工验收与结算
1. 竣工验收
余氏物业
(a)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b)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c)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2. 竣工结算
(a)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如没有任何变更调整,则直接按照合同价进行结算。
(b)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c) 承包人送审的结算价与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调整差额超过3.5%的部分作为高估冒算处理,则本工程所有发生的审计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d)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争议条款处理。
小区房合同模板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仅作为________使用,租赁期限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_个月。
二、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每月租金________元人民币,每个月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甲方收款后应带给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三、乙方同意预交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冲抵租房款。
四、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并及时缴纳。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五、承租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租金,须遵守物业服务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不得转租或转借该房屋。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职责。
六、乙方如改变房屋的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后由甲方决定维护现状或恢复原貌。
七、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贴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乙方因使用需要,要求甲方带给房屋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八、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职责。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房合同模板篇6
甲方
:xxxxxxx
乙方:xxxxxxx
为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保证绿化养护服务质量,甲方将周边绿化养护工作发包给乙方,由其为上述区域提供专业化绿化养护管理,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物业基本情况:
公共绿化面积xxx平方米,。
二、绿化养护服务范围:
绿化养护范围建议辅以图纸标明并由双方签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绿化养护承包方式:
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括苗木)、包工具、包设备、包酬金的方式。
四、绿化养护合同有效期: 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合同期满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
五、甲方责任:
1、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2、如遇绿化养护特殊工作需求时(如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台风、火灾等情况), 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修剪等绿化养护或恢复工作。
3、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之要求进行作业。
4、无偿提供绿化养护工作所需之水电。
5、负责本合同约定绿化服务范围内与绿化相关的甲方所有或提供的绿化设备的修复及完善乙方自行增加的设施除外)。
6、按合同约定为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及其投标书中的承诺为甲方受托管理的瑞海姆田园度假村绿化提供专业化的养护管理;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之绿化员工。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及小区财物,维护甲方良好形象。
2、乙方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工作时间,所有乙方绿化员工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工卡上岗,每日按要求到管理处指定位置签到,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
3、按照双方协商人数,选择素质良好,技术娴熟,形象好,身体健康的专业人员( 至少有一名经管理处认可的现场主管,需24小时待命)进场作业。
4、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绿化养护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审核;
每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本月工作总结。调整的月度工作计划需要报甲方备案。
5、乙方不得因其它绿化养护工地的需要等原因,随意将本小区的绿化员工调离 ;确需调离的,需制定人员补充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6、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保证象修剪等绿化养护措施到位,如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有关检查,乙方将负责全部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对乙方采取相应处罚。
7、日常工作中,乙方派驻绿化养护员工若发现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现场主管应与甲方每周联检一次,每月至少指派一各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检查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养护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9、乙方应科学、合理安排进驻甲方工作现场之绿化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计划,负责承担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之绿化养护员工的工资、住宿、福利及其他一切费用。 因乙方员工发生劳动争议而影响或有可能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保证本合同项下绿化养护质量。
10、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绿化作业事项。
11、一年园林养护工作具体安排:
一月份:全年中气温最低的月份,露地树木处于休眠状态。
二月份:气温较上月有所回升,树木仍处于休眠状态。
三月份:气温继续上升,中旬以后,树木开始萌芽,下旬有些树木(如山茶)开花。 四月份:气温继续上升,树木均萌芽开花或展叶开始进入生长旺盛期。 五月份:气温急骤上升,树木生长迅速。
六月份:气温高。
七月份:气温最高,中旬以后会出现大风大雨情况。
八月份:仍为雨季。
九月份:气温有所下降,迎国庆做好相关工作。
十月份:气温下降,十月下旬进入初冬,树木开始落叶,陆续进入休眠期。 十一月份:土壤开始夜冻日化,进入隆冬季节。
十二月份:低气温,开始冬季养护工作。
七、工作人数、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工作质量标准:
(一)乙方保证从200 年 月 日起即安排 人进行入 小区绿化养护现场。
(二)工作时间:
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三《绿化养护工作情况说明》中的约定安排作业时间; 除经甲方另行批准同意外,不得有时间差。
(三)除非双方另行约定,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的绿化养护人员不得同时为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绿化管理服务。
(四)工作质量标准:
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一《绿化管养标准》和附件二《绿化养护作业频次标
准》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在绿化养护用水用电管理方面,乙方承诺采取措施以尽可能节约用水用电以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1、不使用破损的水管;
2、在浇水时尽可能采用喷灌;
3、教育培养员工节水意识;
4、及时提交月度用水计划;
5、其它节水措施。
八、承包费用标准: 绿化养护服务承包费用:
1、因现种的草坪年限已到每年需更换25%左右即更换4000来方米,每平米合16元, 每年补种草坪费用为64000.00元。
2、每年在行道边加种些开花类花卉,每年需种植15000株左右,每株3.00元,合计草花费用为45000.00元。
3、绿地总面积为3.8万平方米,每平方米每年7.5元综合养护费,计年养护费为:285000.00元。
4、年费用总计为:394000.00元(叁拾玖万肆仟元整)均月费用为:32833.33元。
九、付款方式: 费用按月结算,每月10日前,乙方持其开具的服务发票交给甲方结算上月的绿化养护承包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日内通过银行支票付款。
十、合同履行保证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壹万元整,本合同到期后的一周内,返还合同履行保证金。如发生下列情况,合同履行保证金不予返还或相应扣减:
1、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2、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下属管理处在不定期检查中,发现以下严重不合格项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月合同款的0.3%(不定期检查不计入周检结果中):
1、在同一周的检查中,发现经管理处指出为错误作业的,重复出现三次;
2、在同一周的检查中,绿化作业垃圾连续三天未清理;
3、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完成的除外);
4、员工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或当值时间内发生与工作明显无关的行为;
5、其他有违职业操守或客户意见较大,经查证属实的行为或结果等。
(二)无论任何原因,乙方员工与甲方、业户每发生1次争吵,扣除扣乙方月合同款的2%;与甲方、业户发生打架斗殴行为,乙方应立即调换绿化员工,并扣除乙方月合同款的10%,依次类推。
(三)工作期内如有绿化养护人员短缺,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酬金之平均每人每日费用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四)工作期内如使用的绿化物料、苗木、工具、设备低于/少于/不符合投标书中所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要求等,甲方有权按照投标书中列明之单价与短缺数量乘积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五)如乙方服务质量下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十天仍未改善,甲方有权雇佣任何所需人员进行上述改善,而所需一切费用则从合同款中扣除。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如台风、山洪等,而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雇佣工人进行有关工作,一切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六)因甲方未能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开展工作,受资金不到位影响而未能采购到物料、苗木等,导致养护作业难以开展时,甲方不能在未付款期间对乙方给予有关罚款(日常养护除外)。
(七)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失去物业管理权或因业主反对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可扣留乙方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部分的,乙方仍应赔偿:
1、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小区环境、降低服务质量、服务质量难以为继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书面警告仍无效果的;
2、在国家、省、市、区等各级检查和创优等园林绿化质量评比过程中,小区绿化未能达标的;
3、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分包或变相转包的。
(九)甲方连续三个月未能支付乙方绿化养护承包费的,乙方除有权选择解除合同以外,还可向甲方追索延迟支付的绿化养护承包费。
十二、赔偿责任:
1、乙方负责承担其派驻人员的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乙方任何员工因意外伤亡,甲方概不负责;
2、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人身伤亡事件或任何财产损坏、损失,乙方须负完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若乙方不付上述费用时,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不足之数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三、其它事项: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商定,乙方进驻甲方现场后,若因绿化面积扩大/ 缩小或者增加绿化改造工程时,需增加/减少费用时,由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二)为便于双方的正常工作联系,乙方自行配备对讲机及相应设备;乙方人员不得利用对讲机传递非工作信息,并保持工作期间通信状态良好;
(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合同相关内容;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xxxxxx 乙方(盖章):xxxxxx 代表签名:xxxxxx 代表签名: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小区房合同模板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做出约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约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四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购销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拥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拥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拥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五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六条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七条 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公司。
第八条 业主需要装修房屋时,应提前告知物业服务公司,并与其签订《威信天瑞祥合园小区装修管理协议》。业主应遵照装修管理的规定从事装修行为。遵守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应违反所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
第九条 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定为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30—18:oo。其他时间(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得施工。
第十条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二条 业主在安装空调系统时.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 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旋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音;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并应遵守天瑞祥合园《宠物伺养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第四章 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七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碍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它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管理 公司可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或相邻业主)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 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 专有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按房屋总款的2%交纳.专项维修基金交纳、使用和续筹办法根据 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执行。
第五章 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四条 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管理公司以下权利:
1、根据本管理规约配合建设单位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以批评、规劝、公示、法律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3、为满足七彩俊园1栋·七彩之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生活和办公环境,维护楼道公共部分外观统一和美观,公共部分禁止随意乱贴、安装 相关公司铭牌,若有要安装公司铭牌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必须遵守物业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到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材料、规格型号、摆放位置.安装费用和材料费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物业公司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用于张贴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应告知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通知、公告。 第二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方式。业主应按照《威信“天瑞祥合园”小区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造成物业损坏及其它损失的.其他 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依据本管理规约要求违约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进行赔偿。
第二十八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的。违约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赔偿 其他业主或物业公司所受到的损失。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 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并要求物业继受人签署本管理规约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管 理规约。
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规约一式两份。由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各执一份。
第三十二条 本管理规约自首位物业买受人承诺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公约》生效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邮 编:
联系电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邮 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x住宅小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所赋予的定义是:
1、专有部分-----指在建筑物中依法取得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上述空间或区域内专用的计量设施和管线接驳端以内的相关设施设备。
2、共用部位-----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抗震结构、部位、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公共通道等。
3、共用设备-----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共用上下水和地下排水管道、下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共用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共用智能化设备、其它机电设备和共用设备使用的房屋。
4、共用设备-----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 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共设施使用的房屋等。
5、交付使用-----指业主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办理完结开发商指定的相应手续;业主在约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视为房屋已交付使用。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总占地面积: ;
物业服务区域四至:
东至: ;
南临: ;
西至: ;
北至: 。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停车场秩序管理服务;
6、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说明:业主门户以内的部位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户门以内的管线和自用阳台、空调位等不在本合同的服务范围之内。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服务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四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方式。
第五条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1、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 元/平方米/月;
2、朝外商铺物业服务费: 元/平方米/月
3、朝内商铺物业服务费: 元/平方米/月
4、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经营利润构成。
第六条 其他服务收费标准
1、地面车位服务费: 元/月;
2、地下车位服务费: 元/月
3、电梯费按政府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即:中间层 元/平方米/月,上下逐层增减元/平方米/月。首层可直接入户业主不收取电梯费。
4、水费:住宅: 吨;商业: 吨
5、电费:住宅: 度;商业: 度
6、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政府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即: 元/月/户
7、装修服务费: 元/平方米
8、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政府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即:
(1)200元/户一室一厅以下
(2)260元/户二室及二室一厅
(3)320元/户二室二厅及三室一厅
(4)380元/户三室二厅及四室以上。
第七条 物业服务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 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 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 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 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 办公费用;
7、 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法定税费;
10、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1、其他费用。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会随着项目规划变更、政府政策变化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采取银行托收或业主自行交纳的方式。
第十条 业主自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及提供其他特约服务,服务报酬由乙方与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一条 业主应于本物业交付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1、 纳入物业服务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按70%交纳。
2、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规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3、 物业服务费用按季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于每季首月15日前向乙方交纳当期物业服务费,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应交纳欠费总额的3‰作为滞纳金。
4、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乙方对于施欠物业服务费的行为可以通过将欠缴费用的业主名单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予以公布等合法手段催收、催缴。乙方也可以采用寄送挂号信得方式对拖欠物业费得业主进行催收、催缴,邮寄地址为业主办理入住登记时登记地址为送达地址。未交纳物业服务费超过3个月的,乙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明示物业服务费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特约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三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车位所有权属,依照法定或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约定。
第十四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 共有产权停车场使用,车位使用人应按 元/次·位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车位服务费(含车位使用费)。
2、 按月、季或年进行预先交纳,未交费车辆不得进入园区及使用停车位。
3、 独体车库由业主购置的,业主或车库使用人按 元/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服务费,服务费用按季交纳,业主或车库使用人应于每季首月15日前向乙方交纳当期车库服务费,拖欠及逾期的处理方式同第十一条第3、4款。
第十五条 乙方应与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车位使用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乙方可以在此物业服务区域内进行宣传、场地租赁等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装修服务费与装修垃圾清运费纳入物业服务收入资金,专项专用。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八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存在问题,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服务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二十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 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物业服务所必需的其它资料。
第二十二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三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
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物业交付后,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服务时,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四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上报政府相关部门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小区《___x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服务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乙方应当开展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年度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
第二十七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八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就双方的权力、义务与装饰装修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九条 甲方应于物业交付使用前30天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不少于法律规定面积的物业服务用房。
第三十条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可以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2、 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包含本合同的主要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承诺在本物业具备入住条件后承继本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服务
3、 制定《___x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并在物业买卖合同中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
4、 不得擅自改变本物业的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应取得本物业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5、 当项目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后,甲方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权利、义务。
2、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服务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3、 建立物业服务档案,及时记载变更情况。
4、 可以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他人。
5、 应当协助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6、 监督《___x
7、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必须予以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或有关业主拒绝给予配合的,乙方将事件通知相关业主或社区后,可以自行维修养护,所发生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8、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可自主决定采取相应紧急避险措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实施,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___x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八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按___x市政府相关文件由业主在入住前一次性交纳并存入政府指定专用账户。
第三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分摊,按照国家和___x当地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三十六条 相关业主不批准乙方所编制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或资金不够所引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相关业主承担。
第三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业主专维修资金账面余额不足首次缴集专项维修资金总额的30%时,依据《___x市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补建续筹及使用规定》的相关条款,按房屋所有权人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向房屋所有权人续筹。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标准,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市房产局和区房产局。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九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
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标准,应按国家或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欠交总额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四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付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 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2、 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 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即园区内信息公示张贴),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 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伤害、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盗窃等事由所致之损害。
6、 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之任何损害。
7、 甲方或业主在已有标识提示或告之的前提下,不遵守《___x何损害。
8、 业主门户内部位、设施、自用阳台、空调位及附属构件的损失以及由于该部位、设施、自用阳台、空调位及附属构件的损坏及其他原因给第三人所造成的损失。
9、 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之任何损害。
10、 其他业主与使用人另有约定的情形。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或其他法律法规所引致之任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五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物价局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 思南县思唐镇城北街碧海花园
四 至:东至城北乌江花园,西至城北二期廉租房,南至大同路,北至乌江粮油农贸市场;
住宅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可视门、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 。
第六条、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库及地面停车位等。
第七条、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等
第八条、公共区域绿地、花木、建筑小品、水系的养护、维修和管理。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
第十条、小区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登记等。对碧海花园小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碧海花园小区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第十二条、建立、保存、管理好与物业有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
第十三条、为小区业主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第十四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应公布。
第十五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停车费用等;并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代收代缴有关水电费用。
第十六条、在甲方的授权和配合下,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采取规劝、批评、制止,直至诉讼等措施。
第十七条、做好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自20_年 1月 20日起至20_年 1月 20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核准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根据具体情势另行协商。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移交,乙方须书面签收并妥善保存;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甲方负责协助催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积极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职责;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符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特性的物业管理制度;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 的全部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同时报送有关经费预算,经双方议定并甲方书面核准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对小区共用部位的经营性活动应当经过甲方的书面许可;
11、物业管理用房水电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甲方应当书面签收;
13、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程序收取或代收代缴有关费用,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督,公摊费用应在收费前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同时业主有权查阅公摊水电费用数据的相关凭证。小区公共收入应每季度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
14、乙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接受甲方及业主检查与监督。
(1)乙方每月工作计划,应当公布,并报甲方备案;
(2)业主的投诉记录及解决办法,乙方应每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
(3)合同期间第一年内,乙方应当每季度向业主委员会工作述职一次,以后每半年述职一次;每年向业主大会述职一次;
(4)乙方应当每半年出具并公示致全体业主的半年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
15、乙方的行为除受本合同约束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本地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目标管理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按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一)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须按照下列约定及本合同附件二确定的要求,实行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外观完好、整洁;
2、设备运行:正常,规范操作,完善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建立完善的维修、养护制度,规范操作,做好相关记录,保证投诉回访处理率达100%;
4、公共环境:全天候全方位保持整洁卫生,严格管理,无乱设摊点和广告牌,无乱贴乱画现象;
5、绿化:公共绿化无破坏,专人负责,修剪及时,整齐美观;
6、交通秩序:安全有序;
7、保安:实行24小时安保巡查制,重点部位定人定岗,监控中心24小时值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急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第二十三条、对非住宅类物业的管理服务,按照本合同第21条、第22条规定同等水准执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管理
第二十四条、碧海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
电梯房及办公物业按产权面积每平方米元/月。
空置物业的收费标准按照《贵州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年直接向业主收取;乙方应在收费前10日向缴费业主公布上一次物业服务收费明细帐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第二十六条、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应按照有关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无故欠费经沟通无效后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并可提起讼诉进行追讨。
第二十七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应缴纳的其它费用,侵害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按政府、行业法规,如实列支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费用,不得隐瞒物管收入,虚报多报支出费用。
第二十条九、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由乙方每半年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个月),账目公布前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年7月中旬和次年元月中旬,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并得到业主委员会许可。乙方不公布账目,业主有权暂停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三十条、甲方有权自行或者聘请独立会计审计机构每年对上述帐目进行查验审核一次,有关费用在甲方的活动经费中支出。
第三十一条、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住宅小区维修基金按政府规定的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
住宅小区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按乙方先立项报价,业主委员会审核签字后才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住宅小区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半年由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个月),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业主委员会送交乙方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年元月中旬和7月中旬。
维修基金由甲方负责向开发商追讨并完善相关手续。在小区须动用该专用基金时,且原开发商拒绝配合办理该专用基金使用手续的情况下,由甲方负责。
第三十二条、其他费用及其处理:
1、停车费用,仍维持现有标准。
2、水电公摊范围及公摊方式,仍维持现状。
3、小区公共收入的分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为均衡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利益,需要调整现有标准时,将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在政府有关规定及指导价范围内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七章、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第三十三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1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资料等交接清单,送业主委员会审核。物业收费财务帐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第三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各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乙方连续3个月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缴率低于70%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因乙方管理失责,导致出现重大治安、消防责任事故;
(2)乙方未按照或达不到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承诺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整改到期仍达不到约定标准的;
(3)乱收费、做假帐、财务弄虚作假的;
(4)乙方向甲方业主委员会委员有请客送礼、不收减收物业费用等行贿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一方愿意续签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进行表决确认。管理服务期间无重大失职过失,无账务弄虚作假,表决结果业主满意率达到法定三分之二的,由业主委员会直接同乙方续签合同。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方、乙方以及业主因本合同及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服务未达到服务标准,给物业共同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
2、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3、乙方未给予甲方交接过渡期而擅自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全体业主一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计算。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国家政策法规发生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条、合同期内因物价指数上涨或国家货币政策重大调整,造成乙方物业服务亏损运行时,在服务质量保证并且财务公开可信的前提下,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管理服务单价进行调整。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乙方可制订约束其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乙方在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获得甲方批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政府主管部门备案,贰份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