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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工作总结5篇

通过工作总结是可以看出我们的工作态度的,我们所写的工作总结一定要实事求是,这样我们才会得到进步,以下是久久美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食品工工作总结5篇,供大家参考。

食品工工作总结5篇

食品工工作总结篇1

一、抓好教育环节

我区小型和作坊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所占比例很大,除了规模小、管理乱、条件差外,员工文化素质低、法制意识差、生产设备简陋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以致于他们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生产上偷工减料、滥用添加剂、甚至使用有害原辅料进行加工生产,最终让伪劣食品充斥市场,产生危害。对此我们加强了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建立了食品企业业主定期培训机制,定期向食品企业宣传法律法规,宣贯最新食品监管政策,宣讲食品相关标准。20xx年共举办食品企业业主培训4期,培训企业200多家,培训人员300多人,通过培训,提高了企业的法律意识、自控能力和规范行为。

二、抓好抽检环节

按照我区生产加工领域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办法,20xx年度共抽查了全区71家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共277个批次,产品种类包括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蜂产品、糕点、饮料、酒类、葡萄酒、茶叶、饼干、炒货、糖果、膨化食品、大米、食用植物油、蔬菜制品、食品添加剂、蛋制品、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产制品等22类食品。检验结果如下:合格243批次,不合格34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7%,不合格率12%。不合格指标有卫生指标、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食品标签、净含量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从抽查结果看,全区食品质量水平还有待提高,食品消费还存在隐患,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生产领域食品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抓好整治环节。

我们针对企业在不同时期都会形成一些倾向性问题的现象,确定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产品、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和重点区域,如按产品制定《涉油食品专项整治方案》、《涉乳食品整治方案》、《糕点制品专项抽查方案》等检查方案,按时段制定《两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等,并按地域确定了重点监管地区,每年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不少于4次。对食品专项整治经常抓、抓经常,反复抓、抓反复,力争一个时期解决一个突出问题,相对集中时间,实施重点整顿,正确处理经常管与突击抓的关系,正确处理事前整治和事后处罚的关系,使违规企业的行为在没有形成市场危害时就得到解决,增强了监管工作的`预见能力。

四、抓好处罚环节

我们在视情采取教育和整治措施的同时,对那些屡教不改、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决不姑息。对从事食品违法行为的生产者实行重处,对提供食品违法行为线索的举报者实行重奖,始终保持对食品违法行严打的高压态势。在工作中严格遵循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努力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步向健康规范的轨道提供了强力支撑。20xx年,共办理食品违法案件20余件,罚没款达34.3余万,有力地打击了食品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生产者,有效地遏制了区域内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五、抓好监管网络环节

我局和各街办建立了食品安全联络制度,我局每季度定期召开食品安全通报会议,及时通报全区食品监督抽查信息和食品安全执法案件,建立了分局和街办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平台,保证了执法人员和街办工作人员互通信息,相互配合,为确保食品安全和打击违法经营、无证生产食品提供了有力保证。

食品工工作总结篇2

2019年,我镇食安办和全体食品安全协管员在上级的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抓好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零发生。现将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严格按照县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成立了以镇长xx为组长,副镇长xx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和食品安全协管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食安办,由代成友同志负责日常事务。落实人员进行专项检查整治,制定了工作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

除五一、中秋、国庆和春节等节假日开展全面检查外,每月定期或不定期至少检查2次,每季度执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每次检查都由两名以上安全员负责,确保有序按期检查和及时整改。截至目前,我镇已进行食品安全检查15余次,出动人次40余次,全面摸底排查3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16份。

二、严格监管、确保安全

按照县级部门指示,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结合《食品安全法》和《xx县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大整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做好群体性聚餐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我镇共有115次群体性聚餐,每次聚餐均经过了申报备案、协管员现场指导等程序。

一是镇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委派食品安全协管员及村干部,对群体性聚餐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每次群体性聚餐都能在安全可靠的环境中进行,保护好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不断加强宣传培训。除组织全镇16名协管员全部参加县级组织的培训会外,还利用逢场天在农贸市场循环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做到群防群管。

三是将群体性聚餐监厨工作作为食品安全协管员年度考核的主要指标,在县下发的考核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实际作了修改,明确凡是没有申报或者申报了没有现场监厨的,一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二)加强对乡厨管理。

对全镇乡厨进行了摸底、审查和登记工作,并组织参加学习培训。本镇共有乡厨团队6支,其中d类3支,c类3支。并对乡厨实行定期检查和流动管理,符合要求的乡厨及时登记入册,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则取消其乡厨资格并勒令其不得参与群体性聚餐工作。

(三)抓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根据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我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进行了全面的学习,在充分认识和了解该险种之后,工作人员对全镇餐饮行业11家其中8家饭店,3家酒店,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宣传,在宣传中强调该险旨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鼓励大家积极购买。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激情不高。

大部分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都由当地村委会主任担任,首先协管员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性质了解不足,其次他们平时忙于其他工作和家中生产,常常忽视食品卫生协管工作。

(二)协管员考核机制不完善。

针对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考核机制以及奖惩制度还不够完善。对于工作不到位的协管员没有严厉的处罚机制。

四、2019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细化考核机制。

对各村协管员实行年终考核机制,细化各项考核标准及相关分值,对考核不达标的协管员进行取消协管员身份,扣除相关津贴的处分。对考核中优秀的协管员进行表彰并发放一定的奖金予以肯定,解决食品安全协管员在工作中积极性不足的问题。

(二)强化小餐馆管理。

联合食监所和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加强对全镇无证经营小餐馆的检查力度和惩处力度。对无证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和法律法规的相关教育,鼓励和指导他们到有关部门申请经营许可证和个人健康证,确保经营的合法化,营造全镇合法化经营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群体性聚餐的管理。

结合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加强对各村群体性聚餐相关要求的宣传工作,加强对乡厨的摸底工作,严格执行规模聚餐上报机制,对未经上报的规模聚餐所在村的食品安全协管员实行问责制,并通报所在村委会。围绕学校食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其他重大活动,以及夏秋季节等重要时段,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重要节点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工工作总结篇3

为消除肉及肉制品各环节的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我旗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旗严格按照《xx市深入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巴食安委〔20xx〕17号)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全力推进,扎实认真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为保证此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动监所高度重视,将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动物卫生监督所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全面落实责任,切实保障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能起到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广播、报纸等形式,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广泛向群众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激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重点、集中排查。

一是明确了此次治理重点。在畜禽养殖环节,重点治理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滥用抗生素、出售病死畜禽等行为,深入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在畜禽屠宰环节,检查畜禽定点屠宰企业27家次,对屠宰场生猪进场进行宰前检疫,宰后检验,查 检疫证明、免疫耳标、健康状况。在肉制品加工环节,积极配合质监局,检查了肉制品加工企业2家,重点治理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以次充好,使用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对超市轮回检查了28家次,检查了60家次肉品销售点,对储藏、冷冻的肉食品实行分装检疫。

二是集中开展隐患排查。采取集中时段、集中力量、联合执法等形式,深入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对全旗范围内超市、饭店、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并要求各超市、饭店、学校食堂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落实进货索票索证制度,确保隐患排查到位。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检查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企业、屠宰场、超市、饭店、学校食堂19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09人次。今年共2次配合xx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对养殖环节生鲜乳抽检了120个样品,对收购企业抽检了40个样品。经过检查,查扣不合格动物产品3700公斤,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此次专项整治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按照自治区、市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持之以恒,全力以赴,更加深入地开展好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全旗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肉。

食品工工作总结篇4

了进一步增强全园师幼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家长对幼儿膳食的关心支持及对幼儿园食堂工作的参与管理,近日,xx区实验幼儿园开展“健康膳食伴我行”食品安全系列活动。

一是营造食安宣传氛围。幼儿园利用国旗下讲话,各班利用家园桥报、微信班级群向家长发放《关于幼儿食品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正确的饮食观念及食品安全知识,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宣传网络。

二是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各班通过健康、安全教学活动等时机向幼儿说明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讲解“病从口入”的道理,指导幼儿认识“三无食品”,拒绝食用“变质食品”,告知幼儿误食不安全食品后,立即向老师或家长报告,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学会自我保护。

三是开展食堂开放日活动。组织膳食委员会成员召开“健康膳食伴我行”专题会议。会上,园长潘冬就加强全园幼儿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了强调,食堂主管陈红梅向家长汇报了该园食堂的食品原料、采购渠道、索证取证、加工程序及饭菜质量等工作。最后家长家长对当日的幼儿午餐进行了品尝点评,并对幼儿园膳食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本次活动,不仅促进了该园膳食工作的规范开展,而且提高了全园幼儿、家长和教师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达成了“食品安全同关注,和谐社会同创建”的教育共识,为幼儿的健康安全成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食品工工作总结篇5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局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力度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局加强执法检查,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两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依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 强化规范屠宰,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参与开展了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2幅,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

二、加强酒类市场工作的监管力度

今年,我局酒类商品市场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有关精神,以整顿酒类市场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狠抓《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活动,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商品市场。

(一)做好酒类产销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为规范我县酒类行业的经营主体资格,维护酒类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酒类产销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今年度新办酒类产销许可证39家。通过换发证进一步加强对酒类经营企业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和经营地址等的清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对于证照不符者,要求其办理换证手续;对已停止经营业务企业的酒类产销许可证予以注销;对办理的证件,进行年检,确保证件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逐步建立健全全县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档案。

(二) 坚决溯源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严格执法,以检查随附单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执行情况为重点,今年我局已向酒类批发户企业发放随附单57本,向酒类经营者发放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195张。通过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随附单填写不规范。在检查中往往看到有相当一部分经营者随附单填写内容不全,或不填备案登记号或未加盖企业有效印章。

二是对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的警示作用认识不够,张贴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部分经营者找种种理由不将标志张贴到醒目位置,致使标志的警示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针对出现的.问题,我们积极应对,对随附单的填写进行现场指导,加大对《随附单》的宣传力度,对相关经营者进行培训,保证《随附单》制度深入实施;同时运用教育、督促、处罚等手段,教育经营者自觉执行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并在醒目位置明示警示标志。

(三)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全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475人(次),车辆112台(次),共检查酒类商品零售商381户(次),酒类批发户13家(次),查封过期和不合格酒类商品127瓶,销毁不合格酒类商品354瓶,检查生猪屠宰企业12家(次),检查生猪销售摊位254户(次)。责令停业整改21户,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行政处罚11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四是酒类商品经营点多面广,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加之小店时开时停,这就加大了执法监管的难度。

四、20xx年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二)强化酒类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进一步强化对《条例》、《办法》及酒类商品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鉴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增强酒类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的能力。同时和新闻媒体合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公示整治结果。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辖区内销售的酒类商品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对诚信经营者及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监测结果定期在新闻媒体及时予以曝光,从而形成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要建立严格的酒类商品备案登记、随附单制度和购销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销货台帐,做到票随货走,货票相符,对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酒类经销商须从证照合法的生产、批发企业购进酒类商品,从而依法规范酒类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规范的酒类商品市场体系,完善酒类商品质量准入规则。

三是加强对酒类商品广告的管理。对新上市的酒类商品,必须持相关资料到县商务局登记备案,持有《酒类商品备案登记表》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销售。

四是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按照程序对证照齐全的经销户发放随附单,工作向一线倾斜,对零售经营户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由零售商向批发商索取《随附单》,批发商向生产厂家索取《随附单》,逆向查处,顺向管理,充分维护“三者”的合法利益。

五是建立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整治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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