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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工作总结篇1
根据太市监食药〔20xx〕136号精神,为巩固“扫雷”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举措,20xx年我局继续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目标思路,持续推进工作
我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立以下工作思路: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和梳理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等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经营突出违法违规问题和陋习顽疾,做到主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坚持风险管理。按照省局风险监管要求,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强化日常监管和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时段的专项治理。三是坚持全程监管。统筹兼顾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各个环节和领域,实施全方位、全环节、全链条的监管。四是坚持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措施、成果、案例等方面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突出重点问题,强化隐患排查
以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自然村等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区域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集贸市场、现场制售店、学校食堂、农家乐、农家宴等为重点业态;以与农村地区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的食品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加大对农村地区或面向农村地区生产的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研究制定问题和解决措施清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实施清单式监管,及时消除隐患。
三、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举措
在食品生产环节,严格落实《安徽省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安徽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监督检查指南》,按小作坊风险分级监管要求,将已建档小作坊按照风险等级开展动态监管,基本实现对小作坊开展有序监管和有效治理。将食品生产小作坊卫生条件、食品原料的进货查验、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情况以及有无非法添加等情况作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
在食品销售环节,坚持检查食品销售主体资格,及时发现、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所购进销售的食品来源合法。监督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建立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日常检查、信息公示、检验检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促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规范有序。加强对农村超市内的现场制售的监管。重点检查超市经营的制售项目是否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项目相符,食品标签是否规范标注,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原料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制作销售销毁数量记录制度等是否落实到位。严厉打击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或小作坊登记证明、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以及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在餐饮服务环节,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备案和分类指导制度,50人以上集体聚餐的,由举办者和承办者将菜单、举办场地、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向村委会报告,并做好登记,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指导。加强农村小餐饮、“农家乐”等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许可审核,确保农村小餐饮、“农家乐”满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和要求。
上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56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893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644户次,抽检食品202批次,立案查处违法经营行为15件,罚款186200元,责令整改20户。我局将继续认真开展农村食品治理工作,净化农村食品市场,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农村食品工作总结篇2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全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14年1月份以来,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和工作安排,我镇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抓好我镇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今年来我镇辖区内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我镇今年的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简单总结如下:
一、工作回顾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镇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镇专门成立了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副镇长罗金阳同志担任组长,成员有食安办、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民政办、工商所、卫生院、中小学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我镇定期了召开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并作出部署,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各司其职,深入到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安全漏洞,确保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食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镇通过墙报标语宣传车分发传单资料等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今年来共张贴标语450多张,分发宣传资料850多份,形成了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今年来,我镇定期不定期组织工商所、卫生院、民政办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销售摊点、商店、市场、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冒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所等部门针对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开展“八查”,要求生产销售厂家建立质量档案,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强化日常监督。
2、把好农产品生产安全关。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镇涉农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药兽药经营点进行整治。对不规范的店铺,我镇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此外还经常对蔬菜基地进行速测卡检测,杜绝农药残留超标现象。我们还加强对菜农进行农药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了蔬菜安全。
3、开展包装食品重要农产品加工品等安全检查。工商等部门重点对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种包装食品进行“六查六看”,查处非法使用有害化学品的水果水产品农产品等。在检查市场的肉类和禽类产品时,要求出售的猪肉全部经过防疫检疫,家禽类无病鸡鸭上市。在“春节”、“五端午”等节日前夕,我镇还加大对肉类等食品的安全检查力度,对食品加工点经营点进行彻底清查,有效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
4、加强对农村小食店杂货店的整治。我镇要求各村(街)干部经常对各村(街)小食店杂货店的粮油面酒乳制品饮料肉类和禽类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
5、加强监管学校、企业食堂食品安全。我镇组织了卫生院、工商所等部门,经常性对各中小学、企业的食堂以及学校周边的杂货店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购销渠道登记,使用前对食品进行试纸检测,确保学生健康。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小食店环境,取缔一批“五无”产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农村食品工作总结篇3
我乡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扩大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和自律意识,确保饮食安全,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做了部署。要求我乡食安办和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中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加大对源头治理和监管,强化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坏节的监管力度,确实保证好群众的饮食安全,同时要求我乡食品安全成员和相关单位集中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对群众食品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扩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度,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识。
1、完善了食品每月月报表档案并上报报表
2、完善了食品各项总结、方案、预案、措施、台帐、档案并上报。
3、富和乡食品行业调查工作
通过行业主体调查:14户食品店,其中:11户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14户取得工商营业执照。10户“四小”未取证经营:其中7户小餐饮店、1户榨菜油、1户小食品店、1个卤制品。鲜肉摊7个:7个有证,彻底摸清了我乡内食品行业主体的基本情况,精准掌握监管对象,为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提供准确的依据。
4、富和乡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1)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
我乡重点对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经营、餐饮服务主体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行政区域内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违法“黑工厂”、“黑窝点”。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
(2)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
对食品小作坊、小超市、农家乐、小餐饮、小摊贩,农村地区食品流动摊贩或向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供货的游商进行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行为。对从合法渠道采购但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索证索票或票证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
(3)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
以城乡结合部、对校园及其周边、自然村等重点区域,集市、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场所,以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坚决查处农村食品市场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违法行为。
(4)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
对小作坊、农村集贸市场、农家乐、集体用餐、学校食堂、农村食品配送车等重点业态、场所和对象。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或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未发现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或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未发现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违法行为。
5、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以来:对学校食堂检查12次、场镇餐饮店及个体工商食品店检查6余次。
6、迎接新的来年之际:我乡以安全工作为重中之重,食品安全工作是我们群众的生命大事,在安全工作中要进一步作好宣传、防范、督查、提高我们的安全意识。
农村食品工作总结篇4
尽管我们上半年在农村食品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老百姓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经营分散、环节又多,主体责任没有很好落实,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淡薄,诚信体系和行业约束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生产经营不规范,制假售假、规避监管的情况时有发生,风险分布广泛,管理难度很大,个别企业为谋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违法手段花样翻新,各类风险诱因复杂交织,潜在隐患不容乐观;二是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没有切实履行职能,“市、乡镇、村”三级联动效能不够,村级(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网络还流于形式;三是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还需要加强,部门间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四是由于工作经费等问题,像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等部分工作难以全面开展等等。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督促引导食品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加大对农村小食品摊点、小餐饮企业和农村学校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进一步建立食品市场诚信体制,通过建立监督检查档案、群众评议评比等形式,把好市场准入关,防范和制止假劣食品的上市流通,扶持质量好、信誉高的食品进入市场;
四是通过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完善执法部门接待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等方式,实现全市监管无盲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已经列入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20xx年国务院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为保障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并切实取得成效,近日,市食安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举措,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点、线、面各有侧重并相互结合的方式,不断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状况。
一、探寻规律,强化科学施策。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前阶段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认真查找和梳理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和规律性问题,结合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经营特点,针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中重点区域的面,重点业态、重点品种的点,以及重点问题的线强化治理,加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认真研究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措施清单,有效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消除突出风险隐患。要围绕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进口食品以及民俗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针对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无中文标签食品、商标侵权和仿冒食品、“五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相关区域及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
二、加强督导,保障工作成效。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开展治理工作,经常性地开展针对高风险区域、重点问题的明查暗访和飞行检查,强化现场督促检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协作、相互衔接,打好组合拳,避免各自为战,甚至是相互推诿。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对好的监管措施和治理经验及时总结并加以推广。
三、着眼“三小”,消除监管盲区。要加快完善和强化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措施。要强化宣传、规范和引导,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食品生产加工条件,购进和使用具备合法并可追溯来源的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并能够识别和控制生产加工过程中影响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要切实将农村集市和庙会等农民群众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纳入监管范围,努力实现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强化农贸市场、集市、庙会等农村高风险场所监管工作;集市开办者、庙会主办者要采取备案等方式实施管理,入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实名登记或备案,食品经营条件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或经营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的要予以取缔。要强化对农村食品游商的监管,向农村食品店和摊贩供应食品的游商要具备食品生产经营资格,相关食品应当具备合法的来源证明;食品送货车要明示身份,鼓励实施统一管理。
四、示范引导,提升农村食品供应渠道安全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店统一配送试点工作,引导大型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采取设立乡村便利店等方式向农村地区发展,支持、培育和规范农村食品供应主渠道。要通过指导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工作,以树立典范的方式引领农村食品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有效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
五、宣传普及,做好经常性教育和引导。采取贴近广大农民生活的渠道和方式,以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鼓励通过乡规民约等方式,不断打压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的生存空间。
农村食品工作总结篇5
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粮食质量保障工作,维护粮食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机益,根据xx市粮食局(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粮食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昭市粮发电(xx)17号)、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昭区食安委办(xx)20号)、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昭区食安委办(xx)21号)文件精神,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规赋予粮食局的职能职责。结合实际,xx区粮食局于9月10日至30日,由购销流通科组织,检查组一行四人,对xx区辖区内的xx区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军粮代供站、福禄仓粮食批发市尝储备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xx区源达粮食商尝部分个体粮油经营大户、洒渔中学食堂、粮食市尝乐居中学食堂、粮食市尝苏家院中学、粮食市场进行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城区商品粮的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福禄仓粮食批发市尝储备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xx区源达粮食商尝食用油批发门市、部分个体粮油经营大户油进行检查,一看qs标识、二看生产合格证、三看出厂时间、四看保质期、五看进货检验单、六看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通过“六看”所经营的粮食都有qs标识、生产合格证、出厂时间,没有超过保质期,未发现陈化粮。
(二)加工大米的监督检查
目前,xx区区域内只有两家大米加工企业,即xx中南米厂、区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检查组通过对xx区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车间的原粮、成品粮进行检查,原粮籼稻附有xx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验报告,该批粮食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属非陈化粮(宜存)。加工出来的大米品质好附有xx市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属合格产品。
(三)农村粮食市场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洒渔粮食市尝乐居粮食市尝苏家院粮食市场上市的大米、玉米及小杂粮进行检查,没有发现陈化变质的粮食。
(四)学校食堂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洒渔中学食堂、乐居中学食堂、苏家院中学食堂用的大米、面粉、油脂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变质的粮食和油脂,所检查的粮油都在保质期内,有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有售方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
二、检查结果
通过对上述大米加工企业、商品粮批发市尝粮油经营大户的检查,共计检查粮油1186吨,建立有完善的粮食经营台账,所检查稻谷、大米、面粉、油脂符合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标准,没有发现陈化变质、霉烂腐败、有毒有害等不合格粮食,确保“两节”期间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油。
农村食品工作总结篇6
为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全办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办从20xx年3月份开始,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在收到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后,按照我办领导的重要批示,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积极行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渭城街道办事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治理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
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是通过在人群密集的农贸市场设立展板、发放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引导公众正确选购食品,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
二是进村入户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宣传,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售假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的责任意识。
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顿规范
(一)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联合辖区工商所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是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仿冒和劣质食品。
三是突出监管重点。以农村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小卖部、主要街道餐饮经营门店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农村大集为重点时段,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在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8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75户,校园周边小商店4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有效规范了经营秩序,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联合质检部门加大对各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力度,从严惩处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是严格生产许可条件。对不具备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生产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对不能持续保持获得生产许可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产整顿。
二是加大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依法查处;对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公开曝光。
三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依法从严查处;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要坚决吊销相关生产许可证。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巡)查农村小作坊4家,确保了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
(三)加强餐饮服务环节整治。联合辖区卫生所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控制好食物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指导农村家宴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规范食物制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
通过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消除了我办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规范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提高了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反应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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