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是以第一人称展开写作的,以自我的工作情况为中心展开十分关键,起草一篇自查报告能够找出我们存在的问题,下面是久久美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合同管理的自查报告8篇,感谢您的参阅。
合同管理的自查报告篇1
一、基本原则
1、为了加强合同管理,切实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2、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签订程序和工作要求。
3、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维护企业形象。如发生争议,要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做到不卑不亢、坚持原则、有理有节。确实得不到解决,要及时向公司汇报。
二、工程施工合同
1、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中标后工程施工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工程部正负经理、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建设方洽谈,并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合同的主要条款商定后,由公司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文本,交由公司总理、工程部经理审核,保证合同的公平公证性。
3、施工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交公司工程部一份进行备案。
三、内部合同的签订
1、在总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公司工程部经理、经营部经理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洽谈:公司管理费总额、如何交纳;公司管理人员的配合、公司的配合;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施工安全要求、进度要求。
2、所有事项都洽谈完成后,项目负责人与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内部协议,本协议一式叁份,公司两份存档。
3、工程部副经理监管项目负责人与各劳务公司(或分包队)签订的劳务合同,对于劳务合同中不合理条款可建议修改,确保维护双方的正当权益。
4、由公司与项目签订的材料担保及供应合同,应根据工程进度严格履行,及时提供材料供应情况(由公司派驻工程管理人员负责汇报),协同财务部门及时结账。
四、所有工程合同、协议必须及时存档备案统一编号专人保管;并做好保密管理。
对于工程中查阅合同及协议内容时必须经工程部副经理同意,查询完毕后及时归档;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
合同管理的自查报告篇2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第三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第五条凡进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必须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限内,或开工前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及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第七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第八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置办法;
4.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法;
5.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款方式;
6.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7.设计变更;
8.竣工条件与结算方式;
9.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10.争议解决方式;
11.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第九条发包方可以将组织、管理和协调工程建设的权力及职责,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在签订监理委托合同时,应明确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并写进施工合同。施工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应与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的权限、责任一致。
第十条承发包双方应参照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工期定额,确定相应的施工工期,以确保工程质量。没有工期定额的工程,由双方协商确定合理工期。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规定。
对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的检查与验收要求,发包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承包方应严格按施工合同和标准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第十二条工程价款应以定额和相应取费标准作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和双方协商合理确定合同价款,并按合同约定对价款进行适时的调整。
第十三条发包方应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企业总承包,签订总包合同;但大型或专业复杂的工程也可分别发包给几个施工企业承包。
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对此,承包方需在分包现场派出具有相应资质的常驻人员,管理、监督分包方履行合同。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和分包方行为造成违反总包合同的,由承包方承担责任。
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总包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转换政府职能的要求,对施工合同进行以下管理: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经济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贯彻国家制订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组织推行和指导使用;
3.组织培训合同管理人员,指导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4.对施工合同签订进行审查,监督检查合同履行,依法处理存在的问题,查处违法的行为;
5.制订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考核指标,并组织考核;表彰先进的.合同管理单位;
6.确定损失赔偿范围;
7.调解施工合同纠纷。
第十五条发包方应加强施工合同的内部管理:
1.建立管理制度;
2.向工地派驻具备相应资质的代表,或聘请监理单位及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监控承包方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承包方应自觉把合同管理作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工作内容,加强内部管理:
1.制订管理办法,建立严格制度,有专门人员负责管理;
2.向工地派驻具备相应资质、熟悉合同的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发包方须在施工合同正式签订之前,将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草案,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
2.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有无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者利益的条款;
4.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
5.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详尽准确;
6.双方驻工地代表是否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
7.工期、质量和合同价款等条款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第十一和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十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收到合同草案之日起某日内予以审查,提出意见。承发包双方应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重新报送,待合同符合要求后,正式签订施工合同。主管部门某日内不作答复,可视为该合同已符合要求,双方可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某日内,将合同文本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和开户银行备案。
第十九条凡不签订书面合同、或不按规定办理报送审查、备案手续,不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意见修改文本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补办有关手续,或采取其他有关措施处置。
第二十条在履行合同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提出警告,或依法令其停止施工,或中止合同履行。发生后两种情况时,当事人双方应保护好已完工程,按责任各自承担保护费用。
第二十一条合同签订后,一方拒绝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经另一方提出要求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可依法采取措施,保证合同履行。
第二十二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签订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应在签订协议之日起某日内将协议报送原备案机关。
第二十三条当施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纠纷,双方应在努力保持施工连续、不使工程质量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按合同约定的解决方法和程序进行调解、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对假冒其它组织或他人名义签订施工合同,或将合同用于违法活动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第十三条规定将工程转包的,或有其他扰乱建筑市场行为的,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还可给予当事人以必要的警告、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收回资格证书,或其他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某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某日内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法院起诉,又不服从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分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合同管理的自查报告篇3
为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行事业单位聘任制,通过聘用合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转变,巩留县人社局结合县岗位聘用工作实际情况,强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工作。
严守签订原则。巩留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人员,在平等自愿、严格遵守国家以及自治区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用人单位和聘岗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监督执行力度。改变事业单位合同签订流于表面形式的现象,充分发挥聘用合同签订的作用,使工作人员能够依据合同条款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用人单位能够按照合同条款依法规范工作人员行为。
规范合同管理。在岗位设置工作的基础上,全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人员,都根据所聘岗位情况与单位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人社局认真做好合同鉴证工作并及时编号管理。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调整、解除、终止等均须由聘用单位到人社局及时进行备案。
营造宣传氛围。加大合同法的宣传力度,使巩留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够知道合同法、了解合同法,既能够按照合同法规定来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又能够运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整治未按要求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不完整、合同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形成聘用合同管理长效机制,依法维护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的合法权益。并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引导事业单位重视聘用合同的签订工作,转变聘用观念,切实发挥聘用合同在人员岗位聘用、岗位调整等方面的基础作用,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的自查报告篇4
一、严格审查,履约到位
目前合同种类繁多,数量大,主要涉及到工程、设备安装、设备采购、承包、运输以及劳务合同等。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按照重大合同、重要合同和一般合同的分类特点进行严格管理。今年以来已经完成签订的合同60余份(不包含未回收部分),标的额达1000万余元。面对合同类型多,标的额大,履行周期长等特点,从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出发,凡是涉及到的重大经济合同均由业务部门参与洽谈、起草,并报公司研究确定,最终由公司审批签订,杜绝了在合同、信用工作中可能发生的职责不清,职权不明的问题。在合同招投标过程中,合同条款按照标段特点进行专项设臵,在招标结束后,再根据中标人在投标阶段的各种承诺和方案特点全部写进行合同条款中,并且在合同谈判前做好市场调查工作,做到严把法人资格关、个人身份关、合同条款关、履约能力关、资信等级关、担保能力关。由于重视合同在经济工作中的重要性,在履行合同方面争取了主动性,至今没有发生一起合同、信用事故,未出现一笔合同纠纷,做到了合同、信用管理工作“零失误”。
二、完善建设,提高水平
编制完成《合同管理办法》、《经济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合同管理标准作业流程指导书》,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实际运行需要,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多次进行修改、讨论,确定了合同全面管理、全程控制、分工协作的原则,完善了各类合同的签订、审批、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流程,对合同基础管理、合同责任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和责罚也作了详细的规定。另外为使合同管理做到了有人负责、有据可查,设立了合同管理员,主要负责合同保管、分发、统计和归档的工作。同时重视建立健全合同台账工作,注意保持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合同档案包括招投标文件到合同文本、重要的会议纪要等与合同相关资料),按时更新合同履行情况,以便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三、规范管理,杜绝风险
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合同管理工作,所有合同条款、签订手续和形式均由签订部门管理,并确保程序合法,杜绝了不完善和不合法的合同的出现;依法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会同合同承办人员办理有关合同文书,建立合同档案,有效制止了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行为;在对外签订合同时一律使用合同示范文本,针对不同的合同类型,根据公司编写的常用合同文本,完善的合同文本的运用,结合签订审批流程、授权委托制度的推行,使得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极大地降低了合同的法律风险。
四、存在的不足
今年无论是合同管理,还是档案管理总的来说比往年有了明显的进步,但客观地讲,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合同法律相关知识需要进行进一步学习;二是完善合同履行制度,对需罚款的情形应当告知相关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三是明确各级合同业务员几个主管部门职责,进一步提高审查质量;四是合同管理还需进一步细化,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完善。
合同管理的自查报告篇5
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内容,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企业的“重合同、守信用”已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标签。管理层已认识到企业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潜力和未来,同时,对企业合同管理的好坏又是影响企业信用好坏的关键环节。因此加强对企业合同的工作的管理,已成为上下的共识。“重合同、守信用”已成为我企业不断鞭策自身持续改进的口号。
回顾20**年度合同工作,我们发现在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方面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领导重视 认识到位
1、改变了以往对信用的淡薄观念,由财务部牵头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进行了合同法、税法及会计知识的培训。
2。改变了以往对信用管理不明晰的状况,明确了合同管理由合同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设专职专管员一名,财务、市场部兼职专管员各一名。
二、加强管理 制度到位
为使“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能够健康有序的进行,我们首先做到了组织健全,机构完善,分工明确,职责到位。我们设立了质量体系认证办公室,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我们还对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修订适合本企业、本行业特点的合同管理制度。其次,从合同签订、评审、履行、验收、监督、归档,以及发生纠纷的处理等环节都按照《合同法》规定重新规范,使合同管理做到了有人负责、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三、注重质量 履约到位
1、对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进行了劳动部门鉴定,仅20**年3月就新签10人劳动合同。
2、为更好地了解员工思想状况,搭起员工与公司间的桥梁,20**年上半年我公司成立工会委员会,并与20**年12月与公司签订了集体劳动合同。在涉及员工的集体权益时代表员工与公司协商解决。
3、在供应商供货方面,仍采用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区分大批量供货与偶尔购货,针对经常性的采购,意向供货方仍启用20**年度经质量体系评定合格的供应方,本年度对合格供方进行了评审,仍符合供方评价要求。对于不经常发生的临时性采购,我公司由采购部门考察、咨询、联系,在综合各方面因素后形成书面合同工,报总经理签字,转交合同管理办公室,合同管理办公室留存签字联并审核后给予盖章,在付款时转财务一份,财务针对合同的付款方式、期限及产生纠纷所采取的办法进行最后的审核通过后按合同要求予以付款。
4、20**年本公司太阳能热水工程订单剧增,签约工程合同10份,成交额达到270万比09年增长30%,合同管理工作仍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员一人负责,工程合同未进行详细分类,合同审核仍有总经理一人审核,为保证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需增加审核,对合同2回首20**年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各部门的配合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仍要看到,工作仍存在较大不足,对合同管理工作的培训仍要加强,合同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展望未来,我们相信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把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合同管理的自查报告篇6
一、总则
1、为了使公司合同管理更加规范、全面、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二、合同的总类
1、采购合同:华为、第三方采购
2、销售合同(订单和到货确认书):移动、电信、联通
3、第三方采购:同行业之间的采购
三、销售合同管理
1、综合部物供发货必须以行政部所发的电子订单为凭证,否则不以发货。
2、如无订单但又需紧急发货的,需有业务人员填写申请书(申请流程:客户经理-部门经理-综合部经理-采购物供-行政oa备档-客户经理)
3、公司订单传真或通过其它方式传过来,先由行政部备电子档,并发市场部助理和综合部物供一份,且抄送至市场部经理,综合部经理和技术部经理。
4、采购物供将客户公司签字确认的到货确认书,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行政部备档和市场部业务助理,且抄送至综合部经理。
四、采购合同、第三方采购合同
1、采购申请人将由双方盖章签字的采购合同报综合部行政备档
2、采购申请的oa流程:采购申请人-部门经理-总经理-财务-采购申请人-行政部备档
五、每月底由市场部助理、综合部物供和行政对订单、到货确认书进行核对,以保证订单的完整性。
公司所有人使用合同公章,都先填写《合同公章使用明细表》(明细表内容包括;姓名、使用时间、使用事由、合同名称),每月月底由公章保管人将合同公章使用明细表,发送至综合部一份,由综合部进行整理,有需要备档的合同与公章使用人沟通。
合同管理的自查报告篇7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甬府法发〔20xx〕33号)要求,鄞州区法制办认真梳理我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包括下属事业单位或国有投融资公司)制度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查找短板,为下一步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合同管理质量打下扎实基础。现将我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综合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做法
(一)抓制度、重实效,着力构筑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保障
根据鄞州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实际,重新修订《鄞州区行政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的《办法》调整了合同审查范围,并明确合同的签订、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纠纷发生及处理等一系列程序和要求,强化合同档案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办法》规定对镇乡街道、区政府部门(包括下属事业单位、国有投融资公司)对外签订的5000万元以上的合同纳入前置合法性审查的范围。针对有些单位没有建立行政合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点对点指导相关单位建立行政合同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签订合同的具体承办人的职责。确保重大行政合同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1—9月,区法制办已前置审查重大行政合同草案16份,涉及标的额48余亿元。另外,收到备案审查的合同21份。共向合同承办单位提出法律审查意见51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6份。
(二)严审查、重预防,夯实合同管理关键环节
合法性审查是行政合同管理工作的关键节点,是重中之重。本办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明确合同承办单位在提交本办合法性审查时应当同时提交本单位法制审查意见、承办单位集体讨论记录、招投标文件等资料。在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时,综合考虑合同的合理性、可操作行性,注重合同的可履行性,要求对合同有些权利义务条款进行量化。加强对合同承办单位的指导力度,提高合同承办单位风险管理意识。建立与国资办、审计局等合同监管单位信息共享机制,对未履行内部相关审批手续的行政合同草案退回承办单位,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重新报送,防止越权对外签订合同情况发生。以本办审查的重大行政合同为例,有效纠正了诸如合同重要条款歧义、未完全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约具体责任约定不明确以及合同内容与招投标文件规定不一致等不合法、不适当问题10大类,经过审查的重大行政合同没有出现一起纠纷,有效防范了因合同条款不完善带来的法律风险。
(三)借外力、搭平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制度活力
充分“盘活”全区政府法律顾问资源,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合同审查工作机制。在区级层面,重大行政合同以区法制办书面审核为主,但对于特别重大、复杂、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法律风险大的行政合同,指派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合法性审查。在区级部门及乡镇(街道)层面,建立法律顾问提前审查把关工作机制,重大行政合同在报送法制办审查时,要一并报送本单位法制机构初审意见。另外,对于国有资产投资合同、ppp投资协议等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合同要求合同承办单位提供本单位法律顾问审查意见。积极鼓励各单位法律顾问参与合同谈判全过程,让法律审查工作在合同的谈判过程中先期介入,提高合同草案送审的质量,最大限度地屏蔽合同潜在陷阱,确保重大行政合同按预期目的履行完毕。今年1—9月,区法制办在审查合同过程中收到承办单位法律顾问审查意见书9份,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合同审查5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乡镇(街道)对合同管理工作重视度不够。虽然全区大部分单位都建立了本单位合同内部管理制度,但制度执行力不够,部分(乡镇)街道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不按规定报送审查,未在签订前经过本单位法律顾问把关等问题。另外,个别乡镇(街道)签订的1000万以上的合同未及时向区法制办报备。
(二)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机制不够健全。虽然我区各部门、乡镇(街道)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但法律顾问参与本单位合同审查情况的较少。因未建立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经费保障机制,各单位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高。
(三)合同审查的人员力量不足。《宁波市鄞州区重大行政合同管理办法》只规定了5000万以上的重大行政合同在签订前需报送法制办审查,1000万以上合同签订后需报送法制办备案。除此之外,由于政府法制机构人员力量有限,少数行政合同按规定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存在合法性审查的“盲区”。
合同管理的自查报告篇8
我公司成立于20xx年1月,注册在**********,是一个以房屋建筑安装工程为主向资质施工的综合型企业。注册资本为20xx万元,工程技术人员146名,其中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20人,初级职称125人,二级注册建造师12人。现有各类主要施工机械设备237台(套),我公司质量检测仪器齐全并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良好。公司自建立以来,始终恪守诚信服务的理念,坚持以诚取信,以信立誉的原则,把诚信经营作为企业的立业之道、兴业之本。几年来,公司通过不断培育诚信服务文化,树立了良好的社会信誉,促进了企业快速发展。
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内容,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企业的“重合同、守信用”已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标签。管理层已认识到企业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潜力和未来,同时,对企业合同管理的好坏又是影响企业信用好坏的关键环节。因此加强对企业合同的工作的管理,已成为上下的共识。“重合同、守信用”已成为我企业不断鞭策自身持续改进的口号。
回顾20xx年度合同工作,我们发现在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方面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领导重视 认识到位
1、改变了以往对信用的淡薄观念,由财务部牵头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进行
了合同法、税法及会计知识的培训。
2.改变了以往对信用管理不明晰的状况,明确了合同管理由合同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设专职专管员一名,财务、市场部兼职专管员各一名。
3、公司配备了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编写、审核、统计、等多项工作。做到合同管理专人化、专业化,加强与各部门的结合,公司将继续以诚信促经营,推动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开创诚信经营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管理 制度到位
为使“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能够健康有序的进行,我们首先做到了组织健全,机构完善,分工明确,职责到位。我们设立了质量体系认证办公室,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我们还对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修订适合本企业、本行业特点的合同管理制度。
先后出台了《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合同文本管理制度》、《合同签订、旅行、变更、审批制度》。对合同的签订和审查,合同传递、运行及反馈,合同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担保,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授权委托书保管使用,合同台帐设立、登记及统计分析,合同档案管理,合同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使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合同的纠纷的处理等环节都按照《合同法》规定重新规范,使合同管理做到了有人负责、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三、注重质量 履约到位
1、对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仅20xx年3月就新签10人劳动合同。
2、为更好地了解员工思想状况,搭起员工与公司间的桥梁,20xx年上半年我公司成立工会委员会,并与20xx年12月与公司签订了集体劳动合同。在涉及员工的集体权益时代表员工与公司协商解决。
3、合同管理工作新设立了办公室档案管理员三人负责,工程合同进行详细分类,合同审核由合同经办人进行初次审核,为保证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部门经理进行二次审核,对合同回首20xx年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各部门的配合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仍要看到,工作仍存在较大不足,对合同管理工作的培训仍要加强,合同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展望未来,我们相信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把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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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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