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有助于我们建立更强的情感智慧,更好地理解他人和处理人际关系,心得体会是人生道路上的精神滋养,让我们更坚强、更有信心,下面是久久美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教育学习月心得体会5篇,感谢您的参阅。
教育学习月心得体会篇1
按照县教育局和街道教办统一安排,我园于2月10日—2月12日,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寒假幼儿教师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下面将我的学习心得小结如下:
通过学习,使我深深感受到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天底下最崇高的职业,幼儿教师是教育的先导,是孩子的启蒙老师。我们都知道,最初的教育对孩子的将来有深远的影响。我们是明天花朵的培育者。如今,我实现了我的梦,作为幼儿园的一名老师,我觉得很幸福。我终于有了施展抱负的舞台。
想教好学生,新教师首先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然后给自己一个合适的定位。从小事做起,一点一滴的做好教学工作。根据我们幼儿的年龄特征和发展水平去教育,引导他们,使他们不但健康成长,还能健康成人。第二,要不断学习。学习对于我们这些年轻人来说,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但最重要的是怎么把学习的知识更好的运用到实践中去。我们不仅仅要学习专业知识,还要学习每位教师的优秀品质和实践经验。在以后的教学中有好的经验和好的教学方法,要和其他的教师去分享。在教学中我们要选择更好更简洁的教育方法,从和其他教师的合作中找到快乐。创新对与我们新教师来说是很困难的,在教育领域里我们一面举着教育基础的旗帜,一面举着创新改革的.旗帜。对我们年轻的新教师来说,我们肩上的担子是沉甸甸的。这充分的体现了对我们新教师职业道德的具体表现和期望。师德中要求我们教师为人师表,敬业爱岗,热爱学生,严谨治学。
总而言之,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使我受益匪浅,收获颇丰、感想颇深:延长、开阔了我的知识视线,思考问题能站在更高的境界,许多疑问得到了解决或者启发。这只是一点学习后的个人自我体会。我想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会努力学习的,经验是在实践生活中慢慢增长的,我相信在不久的未来我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幼儿教师的。
教育学习月心得体会篇2
安全问题,一向是社会关注的话题,大家都在谈论安全,都在注意着各种安全,但安全问题出此刻各个领域,有时候我们防不胜防。所以,谈安全,一向没有过时。
正是如此,父母常常给我讲安全知识。当我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我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我应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杯具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异常是孩子,自我保护本事差,所以我常听父母讲:“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
父母常对我说:“祸从口出,病从口入”预防疾病也要懂得以下六个方面:(1)养成吃东西以前洗手的习惯。(2)生吃瓜果要洗净。(3)不随便吃野菜、野果。(4)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5)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6)不喝生水。
父母常常提醒我横穿马路时要注注意一下五个方面:一、穿越马路时,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要做到“绿灯行,红灯停”。二、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三、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经过时能够穿越马路。四、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五、不要突然横穿马路,异常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我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要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当父母给我讲了一些安全知识后,使我明白安全的重要性,当和平与发展成为社会的主题时,安全则变得更为重要、经济腾飞需要安全、时代的发展更需要安全,所以我们要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
每个领域的安全,需呀每个领域的人的主动配合,主动维护,而生活中的我们,最直接的就是关注交通安全,我们要提升安全意识,珍爱我们的生命,维护礼貌之花。
教育学习月心得体会篇3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全面健康地培养高素质的国家有用人才和全面提升全民思想品德素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教育发展战略。《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的制定与出台为确保依法治教、以德治国的方针政策得以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我们教师更新教育观念依法从教指明了方向。
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义务教育法》使我重新审视自我并且让我更清醒地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该将新的思想意识和教育观念体现在教书育人的平凡事业之中;应该将改革和发展的思想观点体现在自身工作实践中;将开拓和创新的意识体现在培养学生成才之中。
回顾自己几年的教学工作和日前担任的班主任工作,在工作中我也不时存在着与《义务教育法》不相符合的教育方法和理念。教师的“恨铁不成钢”甚至会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的手段出现偏激以致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我想这样做肯定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原则。以后应该尽量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应该多理解学生、多关注学生各方面的成长。
在《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28条29条中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这一段学习完后体会很深刻,平等对待每位学生关注他们的发展应该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该做到的。
在实践工作中我也深刻体会到教育工作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教育规律。只有认识并且运用好这些规律才能创造出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我们的教育工作方法和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发展的'、与时俱进的。我们需要从实践出发,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我们的教育工作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有人曾经指出:“没有任何十全十美的方法,也没有一定有害的方法。”我们必需辩证的看待。在教育实践过程中,许多方法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在选择和应用时,需要同德育目标相结合。与《义务教育法》中所规定的原则相一致。学法、懂法、守法是每一位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守的原则。
我一定认真学习、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作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教育学习月心得体会篇4
关于家庭教育的学习让我真真切切感到家庭教育对于一个孩子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下面,我就从这次培训给我的感触来谈谈我的一些心得。
一更新家庭教育观念,促进学生教育发展。
先谈谈家庭教育的现状。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必须是良好的学校教育与良好的家庭教育密切配合的结果。然而,教师们经常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学校辛辛劳苦地教育了一周,难以抵挡家庭消极教育一天。在我们教学实践中不难发明,当前的家庭教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a“望子成龙”型。b“重视分数”型。c“顺其自然”型。究其原因,家庭教育的超现实性和不一致性是造成“望子成龙”和“顺其自然”的家庭教育方式的主要症结所在。所谓的“超现实性”,是指家长不能正确客观地看待和教育自己的子女;他们往往对自己的孩子都有一种过高的估价和期望,经常用邻居同事朋友的小孩的优点去评判自己孩子的成败,从而导致心理上的不平衡。
二学校教育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惟独当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形成了合力,我们的教育才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和家访,全面指导家庭教育。孩子是培养教育的对象,不把孩子当宠物,不要剥夺孩子的权利。赏识孩子所做的一切努力,赏识孩子所取得的点滴进步,甚至要学会赏识孩子的失败,让孩子感到家长永恒是他的后盾。在提高家长熟悉的基础上,采取统一的内容,统一的标准来进行教育与评价。学校重在“如何做”,家庭重在“怎么做”。学校和家庭密切配合,以实践为重点,及时反馈,树立模范,找出差距,从根本上克服“教育靠学校包打天下”的被动局面。
经过两天的学习,让我觉得,对于家庭教育,我还有许多知识要学习,但是,从这两天的讲座中,我却学到了很多,我会将所学到知识应用到实际中,身为母亲的我,不仅在学校教育学生,回到家也同样教育自己的子女,我相信这次家庭教育专家培训的学习是几代人都享不尽的充电之旅。
教育学习月心得体会篇5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通过学习,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同时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静下心来认真地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写下三点体会
1、“素质教育”第一次写入《义务教育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旧《义务教育法》主要是为了让适龄儿童有学可上,新《义务教育法》则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明确实施素质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新使命。通过实施素质教育,达到提高教育质量。
2、均衡发展成为本法的一个关键词,近年来,通过加强农村薄弱学校建设,各所农村学校的硬件发展速度之快,大家有目共睹:校舍漂亮了,教学设备也更新了,不少学校还成了花园单位。然而,师资力量不均衡,始终是农村中小学的软肋。相信随着新法的实施,这一问题的解决也会提上议事日程。
3、新《义务教育法》明确学校的违反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开除学生等。尤其对其中第二十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感触颇深。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更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作为一名教师,还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做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让阳光照进每个学生的心里,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抬起头来自信地走路。
我国的义务教育从这部法的实施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起点。贯彻义务教育法,对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来说,重任在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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