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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作文篇1
曾经,我把它平平整整地挂在房间最显眼的地方,让我一眼就看到;曾经,我把它胡乱地仍在某一个角落当中,让我找了半天也找不到。但这一切现象都销声匿迹,你问我它是什么?它就是我的红领巾。
记得那时一年级,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我带上了红领巾。红领巾,是用我们革命战士的鲜血染红的,它象征着中国历史的光辉。战士们为了祖国灿烂的明天,迎接了一场有一场的战斗,挥洒了一滴又一滴的鲜血!每天早晨,我总对妈妈嚷嚷,叫她帮我把红领巾工整地佩戴好,学着大哥哥大姐姐的样子给爸爸妈妈敬礼。为了不让红领巾失去光彩,我到处做好事,受到了大家的表扬,那时,我觉得自己正踩在一朵快乐的云上,很开心,很开心……可是,好景不长。渐渐地,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心灵的成长,我对红领巾往前的那种好感消失了,受人表扬的事也越来越少了。我不再觉得拥有红领巾是件值得骄傲的事。
有一天,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位老奶奶正踉踉跄跄地走着。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一阵小跑过去,扶着老奶奶过了马路。老奶奶抚摸着我的脸,对我说:“孩子,你人真好呀!”听了这句话,很久没有的暖流,却在这一刻,涌上了我的心头。路途中,我突然觉悟:要想做到一名真正的少先队员,就应该用行动来证明。那一次,我到文具店去买文具。半路上,天空不作美,“轰隆….”几声响声过后,突然乌云密布,下起了倾盆大雨。我急忙跑到屋顶下避雨。就在这时,我看到不远处有一位老爷爷,正在那干着什么。我跑过去一看,哦,原来他是在扶起那些被大雨打歪了的小树苗。我看了一看胸前那鲜艳的红领巾,不再犹豫,对老爷爷说:“老爷爷,我来帮您。”说着,也投入了工作。狂风刮在脸上,犹如刀割般疼;大雨打在身上,犹如针刺般痛。可这些并没有把我打退,我依然在大雨中扶正小树苗。我干得是多么辛苦,多么认真啊!雨不停的淋着我,很凉很冷,可我一看到自己扶正的小树苗,就突然觉得很温暖!我知道,我又干了一件好事。那天晚上,我感冒了,可我并没有觉得后悔,反而觉得很欣慰。
就这样,这几件事让我对红领巾重新产生了一种好感。我坚信,红领巾会一直陪伴着我快乐地成长。
我与书作文篇2
因为这个梦想,把失落交给曾经,把彷徨交给昨天,每一个时刻都印证着关于梦想的誓言;因为这个梦想,用微笑迎接闪电,用坦然面对狂风,心底不息的永远是那一炬炽热的火把。多少个风风火火的日子,多少次风风雨雨的磨练,多少个日日夜夜的等待。
奥运,曾经在多少代人的心中燃烧过希望,曾经在多少代人的手中传递了梦想。
因为这个梦想,有炽热的情感、有跳动的脉搏、有奔涌的热血、有咸涩的汗水,每一个路标都刻下关于梦想的寓言;因为这个梦想,把失落交给曾经,把彷徨交给昨天,每一个时刻都印证着关于梦想的誓言;因为这个梦想,用微笑迎接闪电,用坦然面对狂风,心底不息的永远是那一炬炽热的火把。多少个风风火火的日子,多少次风风雨雨的磨练,多少个日日夜夜的等待。
终于2000年,梦来了!2008年,梦就要实现了!随着雅典奥运会圣火的熄灭,五环旗从爱琴海边来到了万里长城脚下,世人关注的目光也从雅典转而投向了北京,投向了这个东方文明之都。那象征着奥林匹克精神的五环旗也徐徐升起在正飞速发展的中国。历史的风霜磨炼着这个民族的铮铮傲骨,岁月的雨雪锻造了这个民族的不屈魂灵。
透过历史的风烟,凝视奥运深邃的眼神,不管是在简朴的古代还是时尚的当代,他眼眸中跳跃着的智慧光芒永远闪耀不熄。在物质享受匮乏的古希腊,几乎每一位男性公民都为一年一度的奥运欣喜若狂,参赛者更是成为备受尊敬的公众偶像。人们认为,参与体育运动是对自身能力的挑战,反映了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虽然后来由于邻近王国的侵略,古代奥运会一度被迫暂停,甚至濒临绝境,但人们心中对运动的渴望,对拼搏精神的弘扬却从未停止。直至近代奥运之父顾拜旦重新将奥运从禁锢中解放出来,希望的曙光再次普照灰暗的大地,奥运精神又像熊熊火焰般热情地燃烧起来。“更快,更高,更强”,这简单的六个字凝聚了奥运精神的精髓——永不止息的奋斗。
五环之下,圣火之前。让我们更深刻地去领会奥运的内涵,去崇尚奥运精神的潮流,用我们心中感动的烈火,爱的激情去浇灌明日奥运之花。
我与书作文篇3
历经寒暑,岁月如歌,学校的风景日新月异。三个春夏秋冬,一千多个昼夜的交替……我所熟悉的一草一木,使我浮想联翩。
一年级,懵懂的我带着来到了这美丽的学校,小脑袋中想:学习,是什么呢?我带着强烈的求知欲,开始了小学生的旅程,见到了老师们和蔼可亲的面容,听见校长那亲切的声音;虽然我和同学们素不相识,慢慢地,慢慢地和同学们和睦相处了
二年级,我还是一个小学生,开始学习朗诵。初次朗诵,我可是一个胆小鬼,声音小得连蚂蚁也听不到,但经过老师的一番耐心的辅导后,我的朗读声可是“全班之首”哟!开始明白老师们严厉的目光下蕴涵着的将知识传于千秋万世的心,我又对老师油然而生出一种敬佩之情。
还懵懂的我一下子跑进了三年级。第一篇作文的题目是:我的暑假生活。好难啊!不会写,就只好上网查找作文,抄袭他人,借鸡下蛋。虽然获得了好评,但是心里还是忐忑不安,我知道这样做太虚伪了。
四年级,就要到了,我觉得肯定很难,所以,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与书作文篇4
我今年8岁了,上小学二年级。五岁时在学前班我就开始认识汉语拼音了,课本上每个拼音字母旁边都有张漂亮的图画,它们和拼音字母长得像极了!可那时我不知道老师让我们学这些字母有什么用。为了做个好学生,我认真的学习。很快,我就认识了汉语拼音。
后来,我上了一年级,又开始学汉语拼音了。哈哈!我早已学会了!可是这次老师不光要求我们会念,还要求我们会写。刚开始我把字母写的歪歪扭扭的,p和q还总是搞反。我就每天写,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会念会写汉语拼音了,也慢慢开始对它产生了兴趣。可我还不知道学拼音有什么用。
上了二年级,我们开始学汉语拼音查字法。我这才明白,汉语拼音原来有这么大的作用。我对汉语拼音的兴趣更大了。从此我再也不怕遇到不认识的字了。每当我遇到不认识的字,我就查字典解决它,就这样我又认识了许多生字,看课外书已经没有问题了,也明白故事的意思了,看来汉语拼音的作用真的很大。
爸爸为了让我了解更多的知识,给我买了台电脑,还装上了宽带,能上网了,这下可把我美坏了!我缠着爸爸给我找游戏玩。前几天我每天晚上都玩儿小游戏,慢慢地我就觉得没意思我又开始缠着爸爸教我上网。爸爸认真的教我使用百度找自己想要的东西,我很快就学会了。当我遇到不明白的问题时,我就在百度百科上用拼音输入法输上字,一点“百度一下”就可以找到我要的东西啦,我告诉爸爸,看来汉语拼音的用处真是挺大的。爸爸说“以后你就会知道越来越离不开汉语拼音了。”很快,我自己就能用拼音输入法在百度上找我喜欢的[哆啦a梦]、[虹猫蓝兔七侠传]这些动画片了。
爸爸每周都和姑姑在网上用qq聊天,我羡慕极了,我又开始用拼音输入法打字和姑姑上网聊天,太有意思了!时间长了,我打字的速度也快了很多。原来找一个拼音字母我得在键盘上盯半天,现在闭上眼也知道每个字母在键盘什么位置了。我缠着爸爸给我申请了个qq号,我终于有自己的qq号了,我的昵称是虹猫20xx。今年五一节那天,我上网时有个叫丁风风的大哥哥找我聊天,原来他是峰峰的,上小学五年级,他给我介绍了峰峰许多好玩的的地方,还欢迎我去峰峰玩呢!我也邀请他来邯郸玩,不知不觉我们成了好朋友,我们聊得很开心!后来,我又在qq上认识了许多小朋友,可好玩了!
汉语拼音用处很大,快来学习吧!
我与书作文篇5
一看到这个题目,我就知道自己该写什么了。我可是一个标标准准的“乐高”控。我对乐高的痴迷,连我自己都觉得惊讶,下面细细道来。
早在五岁时,我就收到了自己的第一份乐高礼物。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是我的生日,小姨千里迢迢从外地赶来,在我的生日会上,送给我一份包装精美的礼盒,里面装着一个乐高。我一接过,就被深深地迷住了,那上面的人仔、各种零件、武器、车辆,就像真的一样在向我发出召唤。我迫不及待地拆开包装,就蹲在地上拼搭起来,完全忘了自己是这个生日会的主角。从此以后,我便开始注意收集乐高,并由此走上了“乐高控”的道路。
从我五岁得到第一个乐高算起,到今年,已经有整整七年时间了。在这七年里,我拥有了近20多件乐高玩具,对各种乐高零件,长什么样能做什么熟悉无比,拼装的创意和技术当然也是熟练无比。可以这么说,只要给我一堆零件,不要图纸,我也能拼成许多复杂的物品。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不再满足于照图拼装,我把所有零件倒在一个大桶里,就使用这些零件拼成我想要的东西。我先在脑海里思考,然后再按脑海里画的图纸拼装,极少有失误的。用这种方法,拼好了许多我想要的变形金刚、战车和飞机。我最大的乐趣还在于拼完了一个机器人,把玩几天后,在全部拆掉,去拼装另一个我想拼的东西。
乐高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每次放学,我一完成学校的作业,便跑到房间里拼乐高,爸爸妈妈回来了,我也浑然不知;他们喊我吃饭,我是能拖一会儿就拖一会儿,不知挨过多少次训骂;实在不行了,我也想着快点吃完去玩乐高。每次去商店购物,我总是先跑到玩具柜台上,找到乐高,慢慢地欣赏,每次都看不够,久久不愿离开。妈妈经常跟我开玩笑:“你看乐高的模样,就像猫儿看见了一条小杂鱼,恨不得生吞活剥才罢手。你都这么大了,还像小宝宝一样迷恋玩具。”我心想:“您哪里理解我对乐高的热爱呢?”我还常常与班上的同学交流玩乐高的经验,谈论乐高新出的品种,有时还互相交换乐高。不知不觉,大家的关系又进一步。
我玩乐高,当然有得也有失,不过我失去的是一些时间,换取的却是极大的乐趣和不断提升的动手能力。
我与书作文篇6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如果一个人不读书,他就只能生活在一个渺小的世界里,我可不想生活在这个无知的世界里,所以我要读书,要多读书,掌握更多知识。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下车了,看见铁板鱿鱼的招牌,闻到铁板鱿鱼的香味,听见吃铁板鱿鱼的人们谈笑的声音,我的肚子饿得咕咕叫,从大老远地赶到这里,可不是为了吃铁板鱿鱼,我的目的地——是它旁边的新华书店。
走进书店,一股清香味扑鼻而来。这里的书真是琳琅满目:文艺类、科普类、小说类、文学类……看得我眼花缭乱。我一头扎进书的海洋,快速地搜索着,哇!这不就是《西游记》吗?哈哈!我终于找到你了。迫不及待地从书架上拿下,蹲在地上,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悄悄溜走了。不知不觉,我在书店里站了两个小时了。该回家了,书还没看完,怎么办?干脆买下来,回家再慢慢品读吧!回到家,爸爸问:“你把它买回家干什么呀?你看过几遍就会觉得没有意思了。”我说:“我才不会呢!您不会因为见过你您的朋友就不想再见面了吧?您不会因为熟悉家中的一切就弃家而去吧?一本您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您总能从中发现一些新的东西……”
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始终是我的最爱,书永远是我的良师益友,我一定要好好读书,不断充实自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与书作文篇7
每当我放学回到家的时候,我都会看见我家的小猫出来迎接我。
我还给小猫取了一个名字呢!叫它花花,因为它身上有各种颜色,头上还有一个蓝色的小点点,腿上是白色的,身体是灰色的,还有大大的眼睛,每天都睁的大大的,像生气了似的。
小猫渐渐的长大了,也慢慢的不听话了,也越来越淘气了。有一次,它要从院子里的木头架跳到房上。它抓着木头杆一下子就上到房顶了,我连忙一边挥着手,一边说:“快下来,快下来。”
还有一次,我把小猫抱到了家里,晚上它想出去,我没让它出去。最后太吵了,我只好放它出去,没想到它又上了房,去了邻居家。邻居家正好有老鼠药,把许多老鼠药死了。其中有活的,但是已经被药着了,正好被小猫看见了,猫上去就咬一口,没想到毒性也进入猫的身体。早上,我去找猫,但是没看着。最后被我奶找到了,一看在小狗窝里趴着,抱出来时已经死了。我就抱着猫大哭起来,边哭边说:“猫啊!你是我养过最好的一只猫,可是你现在去世了。我想我再也不养猫了,你是我最后的一只猫。”猫死的时候是咧着嘴的,我给它做个墓碑,上面写张雪怡养的一只可爱懂事的小猫(花花)之墓。
我爱我这只小猫,虽然这只小猫死了,但是它会永远在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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