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署可以规范金融交易,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通过合同的签署,劳动者可以获得合理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以下是久久美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养殖猪合同优秀6篇,供大家参考。
养殖猪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开发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___(包含生猪生产以及繁育)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甲、乙双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占地约亩。乙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本项目。
土地使用权归双方股东共同向xxx(即乙方)买断,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另作他用。买断价格为每年一千元将以现金方式在每年年底支付xxx(即乙方)。
2、地上固定资产归双方股东所有。
股份明晰后双方若有异议本着协商解决原则,甲方若需退出必须自行寻找股份认购者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认购权,乙方若要求独立经营必须主动折现认购甲方股份。认购价格以成本加当年收益之和的百分xx比为准。
第二条、合作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合作方式
本项目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股东成员对本项目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按出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由于特殊原因在本项目实际操作中甲方为乙方垫付的成本,乙方将以股份收益作为偿还,偿还结束前不得有异议。
第二条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本项目所得,在依法缴纳完应缴税款和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其余为红利,按股分配: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第五条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双方的共同义务
1,同意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的时间段内,本项目经营管理技术属保密。合同期内,本项目工作人员按项目需要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对方事先同意前,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此技术或商业资料。
2,精心作业,合理分配资源,正确把握市场,努力使本项目的效益最大化。
第六条双方职责分工:
本项目实行股东监督下的经理负责制。各分项目分理事宜如下:
本项目甲方职权范围:
1.决定生产项目、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模;
2.审查本项目经营管理、财务预算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决定本项目中各职司的劳动报酬以及报酬核算原则。
4.审改技术改造措施,决定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方案;
5.生猪饲料的生产控制,确立销售方向以及销售时机等;
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股东共同查核。损益应按照合伙股份比例分配负担。
本项目乙方职权范围:
1,整理日常规则并且定期交付生产管理中产生的收支账目明细与甲方。
2,负责劳动生产管理,或经双方商定另外指派。
3,负责生产中通用原料的采购运输。
4,协助销售过程中的执行事宜。
双方各司其职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拥有最终决定权,相关权益人负有协助义务。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双方不得随意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无正当理由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者,要按法律规定承担经济责任。由于项目股东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出资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中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本项目造成的损失。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任何一方可按程序经仲裁部门裁定,变更、终止和解除合同:乙方违法乱纪,造成企业重大损失,损害了甲方的利益,甲方有权提出终止解除合同。
3.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确需变更或终止合同时,双方可协商修订和补充条款。
附则
1.乙方因特殊原因暂不能履行职责时,向甲方通报后可委托他人代理,但经营责任不因委托而转移。
2.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营期满,自行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执由政府或法院裁决。
4.本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和公证处各一份,合同副本若干份,送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__(盖章)
代表:__(签字)
×××公证处(盖章)
公证员(签字)
乙方:__(盖章)
代表: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养殖猪合同篇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丙方(村委会):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承包洼赵村荒山地相关事宜和全体村民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宗地位置与面积
宗地位于 集体未利用荒山共计 亩(以实际测量为准),宗地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 北至:
二、承包期限
乙方宗地承包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及付款方法
1、该宗荒山地承包费按每亩每年元计算;
2、该宗荒山承包费按每亩每年计算;
3、该宗荒山地的承包费支付方式为每五年支付一次;
4、该宗荒山的承包费支付方式为每四十年支付一次;
5、在承包年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承包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承包费。
四、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
1、乙方自本合同生效时取得相应宗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必要时,乙方得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证,并将宗地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甲方应予以协助。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无争议的土地,做到四至明确,保证该土地无产权及其他纠纷,保证乙方的使用权和权益,不得干涉。
2、承包期内,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收回承包地。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在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并提供所需要的相关文件资料;该宗土地承包期内享受政府的所有优惠政策归乙方所有,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5、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取得相应的土地承包费。
6、甲方应保证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在合同签订签前召开村民会议,通过同意乙方承包的决议,并报乡(镇)政府批准。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荒山地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拥有该土地的一切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承包宗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
2、承包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擅自解除承包合同的,违约金按乙方应付土地承包费总额的十倍计算。
八、其他约定
1、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将本合同各条款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承包合同。荒山地费用由乙方统一补偿给甲方村民代表。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乙方合理合法利用荒山地,不得建化工厂、污染企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理利用荒山地的权利。
十、该合同到期时乙方有优先权再续承包年限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签章):
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养殖猪合同篇3
甲方:南旺村委会
乙方:
根据南旺村的实际情况,依托乡党委政府,引进符合本村实际的项目,发展本村的经济,惠利农民群众。现将南旺村委会所有的`20只羊(合计人民币:4500.00元 大写:肆仟伍佰元整)交由本村菜籽地组村民周四放牧。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一、 协议养殖期限为三年,即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在协议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协议的需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二、 利益分配,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保本分利的前体下,按照平分的原则(50%)共同享有羊群带来的经济及其他的利益;
三、 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有权利分配各自利益范围内的所有事项,对方都不得干涉或阻挠否则将究其赔偿。义务方面,羊群所带来的各项支出均由甲乙双方共同负担,同时甲方愿为乙方修缮羊圈且每月提供食盐5斤(60斤每年)。若羊群在放牧时,误食或损毁他人产业时,则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 羊群不明死亡和在放牧过程中走失的乙方应尽快告知甲
方,共同调查,若是人为因素造成以上结果的,要追究当事
人责任并勒令其赔偿,若是自然原因则由双方协商办理,不得单方面处理,否则将勒令其赔偿。
五、 甲乙双方严格按照以上协议内容,各负其责、共担风险,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单方面停止或违背协议内容,否则将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六、 在协议期内,若一方出现重大变故,双方可在协商之后决定停止协议。
七、 本协议内容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南旺村委会(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养殖猪合同篇4
甲方:木林乡崖窑村委会
乙方:黄花乡油府庄村村民 任 强
经甲乙双方协商将崖窑村养牛场租赁给乙方养殖使用。
一、乙方在租赁使用期间必须遵守本辖区内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崖窑村级组织的领导,随时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指导工作。
二、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搞好牛棚维修、水电、及其他设施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牛棚在租赁期间甲方不经乙方同意不可转租第三方,否则乙方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租赁期限为三年,即从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20日,每年每栋鸡舍租金为500元,五栋共记2500元,按年交付,每年年初一次交清当年租赁费,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经营。
五、乙方必须搞好鸡场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做到鸡舍干净、环境整洁。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木林乡崖窑村委会负责人:
乙方:黄花乡油府庄村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养殖猪合同篇5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签定以下协议: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一、合伙内容
双方自愿合伙组建一个生态养殖场,该苗场位于,养殖场占地面积亩,建筑占地面积个平方米,分别为育雏室一间平方米,育成室一间平方米,育肥室一间平方米,住房套间平方米,饲料房、隔离室和工具房个平方米,化粪池个,占地平方米,分别建于育雏室和育成室旁。
(一)、乙方因介于甲方在年月日以前投资搞养殖建房大约为平方平米等一系列前期投资,现折合人民币整。
(二)、甲乙双方在年月日前所在养殖场内种植的树木以及个人投资参照原来的协议,如系甲方种植的树木,属于甲方财产,属于乙方种植的树木,属于乙方财产。合作期间,无需相互支付原来签定的协议租金,合同期满后,原合同生效。
(三)、该养殖场使用土地系乙方于年月所租赁,现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定合同后,该养殖场土地租赁合同参照原来乙方所租赁土地协议,但是土地资金从年月日签定后,均由甲乙双方共同支付。
(四)、该养殖成立后,甲乙双方在养殖场内共同投资使用,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共同行使管理使用权。
(五)当养殖场合伙产生利益后,第一时间清算甲方多投资的元人民币整,用于支付贷款或者用于归还共同债务,余用于养殖场投资。
二、合伙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
三、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一)该场地上所有后期合伙建设均属合伙双方共同所有,并约定双方投资金额甲方人民币整,占股份,乙方人民币整,乙方实际投资,占股份。
四、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了合伙协议的另外约定,入伙的新合伙人拥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权力和义务。新入伙人对入伙前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项出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退伙。
3、发生甲乙双方难于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合伙双方其中一方死亡或者被法院依法宣告死亡和失踪。
5、个人丧失偿还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五、禁止行为
示经甲乙双方同意,其中一方合伙人不得擅作主张,进货或者开展业务活动,若其业务获利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六、合伙的终止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满。
2、合伙事务完成或无法完成。
3、依法被撤销。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5、其它原因需要解除。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期限内所产生债务,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部分。
2、合伙解散后,甲乙双方其中一方如有意想保留厂地的使用权,应归还其中一方用于投资苗场建设的资金。
3、如无合伙终止中第(二)项第2条之规定,甲乙双方解散后,厂房的使用权均属于甲乙双方,土地租赁回归原来所租凭时的协议。
七、违约责任
1、如违反前者合同之规定,造成相应的损失,照价赔偿。
2、如未经甲乙双方协商,擅作主张,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七、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在场人:
签定地址:
签字时间:
养殖猪合同篇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猪场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位于 (见附图红线范围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并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甲方原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15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缴纳期限
1、租金每年为 元人民币(大写 )。
2、租金缴纳时间:
第一年租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如乙方到时违约而不租赁甲方猪场,该租金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以后每年租金在当年12月底前一次性交清。直至本合同结束为止。
3、租金的缴纳以转账方式支付,甲方需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租赁财产
1、租赁期间,所有租赁财产的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给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其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3、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猪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猪舍。
4、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新设备。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租赁期间甲方将租赁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者,应书面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后,租赁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3、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猪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义务
1、甲方在**年 月 日前将猪场交于乙方租赁使用,交付前甲方同意将猪场现有大小猪只全部出售完毕。
2、租赁期间水电费每月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缴纳(合同生效之前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若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由乙方缴纳。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在租赁期间养殖场中可能出现的治安、环保等问题。
4、甲方应尽可能协助乙方争取相关的优惠政策,所得政府优惠政策(含补贴)归乙方所有。
5、租赁财产由甲方负责保险,凡因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租赁物损失,按保险公司受理范围赔偿,但应确定非乙方责任所致,乙方免除责任。
6、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保证原场区绿化面貌,做好租赁物整体和局部的卫生整洁工作。
7、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乙方养猪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
第七条、违约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处以 万元的违约金,于违约后15日内付清,并终止合同。
第八条、其他
1、因政府政策或环保要求对猪场实行关、停、并、转时,政府对猪只、场内设施、设备
2、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金。
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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