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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价合同7篇

我们在签署合同之前一定是要先将思路理顺的,写好相关合同有助于我们在工作上的顺利开展,久久美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暂估价合同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暂估价合同7篇

暂估价合同篇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评估,经双方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以下约定:

一、委托内容:

1委托评估目的:

2被评估资产范围:

3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4评估预定完成时间:自乙方收到甲方提供评估所需全部资料之日起个有效工作日止完成评估工作。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或提前完成评估工作,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

二、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工作给予充分合作。在乙方评估开始前,甲方应对被评估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填列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并输入计算机,做到账表金额相符、表实数量相符。向乙方全面完整地介绍资产状况和提供评估所需全部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2.应派出熟悉情况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工作人员免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办公地点、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使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3.甲方应为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协调企业内部及与评估有关的外部管理部门的关系创造良好条件。

4.应支付乙方咨询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在本协议签订时预付元,取得评估报告时结清全部费用。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另由甲方据实负担。

若因甲方原因中途停顿或委托撤销时,除已收取的评估费不在退回外,乙方可就已完成工作量和支出向甲方收取费用。

5.按委托目的和约定用途及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三、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政策、准则的要求,针对甲方提供的财务、会计、资产等有关资料,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按约定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完成标志为评估报告书标定时间。

2.乙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漏给第三方。

3.在评估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造成乙方返工,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评估费用和延长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时间。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1.资产评估报告仅由委托方为实现评估目的在报告确定范围内使用。

2.若资产评估报告可由规定的审查机关在进行合规性审查确认时使用。在此情况下,资产评估报告须经审查确认后方产生法律效力。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如约完成评估报告,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甲方原因(如未及时全部提供评估所需资料、未提供必要工作生活条件、未派专业人员配合工作或配合不力、未及时足额结清评估费用等)致使乙方未能如约完成评估报告,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不齐全导致评估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的任何后果,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评估费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二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暂估价合同篇2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乙方: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以下的房地产估价项目达成本委托合同书。

第一条房地产估价委托内容

1.委托估价项目:;

2.估价基准日:年月日;

3.估价工作开始日期: 年月 日;

4.估价报告提交日期: 年月日;共提交报告 份;

5.估价目的:

第二条估价收费

1.依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家物价局价费字t;1992>625号《资产估价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收费标准及项目特点,双方议定本项目总收费人民币 万元;

2.费用支付办法和时间。①本委托协议书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预付人民币 万元,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进行估价工作。②余款人民币 万元在甲方取报告时付清。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被估价资产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任;

2.甲方派熟悉情况的专人配合乙方进行估价工作,并为乙方详细介绍相关的情况,安排合适的工作场地;

3.甲方按第二条协定,及时支付估价费用给乙方;

4.如本估价项目需要到本市以外地方进行有关估价程序,相关费用亦由甲方负责,费用不包括在第二条总收费之内。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按国家有关资产估价的法律法规,履行必要估价程序,在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基础上进行估价;

2.乙方对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合理性负责任;

3.乙方应派遣估价专业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资产估价业务,并及时向甲方通报估价情况;

4.估价结果出来时,报告初稿完成并征求甲方的意见后,乙方出具估价报告,甲方的意见必须客观、真实;

5.对甲方提出的在估价工作或估价报告中存在的疏忽、遗漏、错误和估价结果提出的意见进行补充、修改、调整;

6.乙方在估价工作中,自觉维护被估价资产相关各方的正当权益;

7.乙方对本次估价工作中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估价结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1.本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对协议条款的异议,双方协商一致另补充说明有关条款;

2.本协议书执行过程中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停止违约行为,如对方仍不停止违约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即成立。乙方收到预付款时,合同生效;

3.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暂估价合同篇3

委托方: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委托评估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估价对象

纳溪区东升街道蓝天路14号道房屋及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估价目的:为确定委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三、价值时点:20xx年6月12日。

四、估价依据

1、甲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甲方提供的其它资料。

五、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六、估价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估价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建设部(1995)971号文件规定执行。

2、支付方式:甲方领取估价报告书时一次付清。

(1)、为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甲方预付评估费0元

(2)、余款待领评估报告时一次性付清。

七、估价报告交付日期:甲方通知出具正式估价报告之日起15日内。

八、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九、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每逾期一日按总评估费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能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估价所必需的资料,乙方可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十、甲方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应支付乙方全部预计评估费用,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应支付乙方预计评估费的50%。乙方无故中断合同,应双倍返还甲方已预付的评估费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十一、委托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公司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委托人对原估价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十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用于估价报告。

甲 方:xxx有限公司

乙 方:xxx有限公司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暂估价合同篇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

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土地估价等事宜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因了解土地市场价值,为政府协议出让该地块提供价格参考依据的目的,委托乙方对下列土地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估价范围为: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列土地之价值予以客观、公正地估价,最后出具该委估土地的估价报告书,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给甲方。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将委估土地的权属资料、规划指标、原有合法建筑面积及增加建筑面积等估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

甲方应提交给乙方的资料具体如下:

1、项目总体情况介绍

2、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原有合法建筑面积及新增建筑面积

3、项目各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项目各宗地红线图

5、其他

三、甲方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时,乙方需要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勘察。

四、乙方对甲方委估土地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估价服务费依甲乙双方认同的下列收费办法计算:本次评估标估价金额为人民币元,按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xx号)文件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本次估价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甲方应在委托当日支付乙方定金人民币元,并由乙方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定金的具体数额由乙方根据估价项目的大小及复杂程度而定。余款待本项目地价评估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

六、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价报告书应赔偿甲方估价服务费5 %;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等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七、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的%,或已付的估价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八、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估价报告书次日起3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复估或重估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3日内,完成委估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交付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价费用。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者,视作甲方已认可估价成果,估价报告书即可生效。

九、其他: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公证机关执一份。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正式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暂估价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以下的房地产估价项目达成本委托合同书。

第一条、房地产估价委托内容

1.委托估价项目:______________;

2.估价基准日: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估价工作开始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估价报告提交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提交报告_______份;

5.估价目的:

第二条、估价

1.依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家物价局价费字625号《资产估价_____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_____标准及项目特点,双方议定本项目总人民币_______万元;2.费用支付办法和时间。

①本委托协议书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预付人民币_______万元,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进行估价工作。

②余款人民币_______万元在甲方取报告时付清。

第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被估价资产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任;

2.甲方派熟悉情况的专人配合乙方进行估价工作,并为乙方详细介绍相关的情况,安排合适的工作场地;

3.甲方按第二条协定,及时支付估价费用给乙方;

4.如本估价项目需要到本市以外地方进行有关估价程序,相关费用亦由甲方负责,费用不包括在第二条总_____之内。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按国家有关资产估价的法律法规,履行必要估价程序,在客观、公正、科学基础上进行估价;

2.乙方对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合理性负责任;

3.乙方应派遣估价专业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资产估价业务,并及时向甲方通报估价情况;

4.估价结果出来时,报告初稿完成并征求甲方的意见后,乙方出具估价报告,甲方的意见必须客观、真实;

5.对甲方提出的在估价工作或估价报告中存在的`疏忽、遗漏、错误和估价结果提出的意见进行补充、修改、调整;

6.乙方在估价工作中,自觉维护被估价资产相关各方的正当权益;

7.乙方对本次估价工作中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估价结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1.本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对协议条款的异议,双方协商一致另补充说明有关条款;

2.本协议书执行过程中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停止违约行为,如对方仍不停止违约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即成立。乙方收到预付款时,合同生效;

3.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暂估价合同篇6

委托估价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理估价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兹就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因______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下列房地产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估价范围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列房地产之价值予以客观、公正地估价,最后出具该委估房地产的估价报告书,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给甲方。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将委估房地产的产权、经营状况、税务或建造费用等估价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

甲方应提交给乙方的资料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须派其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

四、乙方对甲方委估房地产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估价服务费依甲乙双方认同的下列收费办法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估价服务费总额为_____元(人民币或美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_____元(人民币或美元),余款待乙方将枯价报告书交付甲方后_____日内付清。

六、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价报告书应赔偿甲方估价服务费______%;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等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七、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的______%,或已付的估价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八、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估价报告书次日起_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复估或重估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_日内完成委估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交付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价费用,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者,视作甲方已认可估价成果,估价报告书即可生效。

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执一份。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式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

公证员: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日期:_______________

暂估价合同篇7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并遵循《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等标准,本着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内容

(一)估价对象:

(二)估价目的:为确定估价对象的 价值提供参考,而评估其房地产(房屋、土地、构筑物)的 价值。

(三)价值类型: 房地产公开市场价值

(四)估价时点: 年 月 日

(五)报告份数:预报告 份,正式报告 份。

(六)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计 天)。

二、合同时间

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评估费依据、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收费标准:

1、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按评估额的0.5%收费。

2、司法鉴定按《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发改收管联字[20xx]1577号的规定标准收费。

3、 其他项目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规定收费。

(二)计算方法:

计算多个估价标的物的收费,执行《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t475—20xx)第17条“估价报告中有多个估价对象的,估价机构应以每个估价对象为评估费的计算依据。评估费应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不应随意改变计算方法或降低收费标准。”的规定。

(三)收费金额:

1、乙方预收评估费人民币(大写)元元,余额按实际评估额另行计算。

2、乙方按实际评估额计算评估费。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等规定出具估价报告。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的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价值类型、估价时点、报告份数、作业时间出具估价报告。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告中的'错误进行修正,或对报告进行复估。

4、甲方或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报告有异议的,乙方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口头或书面做出答复。

5、甲方要向乙方提供与估价对象相关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6、甲方要填写《估价对象法定优先受偿情况调查》。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公示估价结果,或安排房地产估价师回答相关问题。

8、甲方应当按项目需要,给乙方提供与估价对象有关的资料

(1)工商执照、自然人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房屋使用权证

(4)土地使用权证

(5)无证房屋的用途、结构、建筑面积证明

(6)构筑物所有权证明

(7)房屋测绘报告

(8)构筑物测绘报告

(9)土地测绘报告

(10)规划意见(选址)书

(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4)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15)其他与估价对象有关的资料

a、房屋、土地征收征用公告或行政许可证

b、司法鉴定方面的资料

c、房屋(构筑物)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d、房屋、土地抵押合同

e、房地产交易合同

f、房地产拍卖确认书

g、法院、仲裁机关的判决或裁定

h、房地产交易公证书

i、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j、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守涉及估价报告的内容和估价对象的商业机密。

7、甲方为乙方提供查看估价对象的实物、权益和区位状况提供方便,并配合乙方取得估价对象所在地的政府发布的有关土地和房屋价格方面的文件。

8、甲方不得干预乙方评估工作、不得要求乙方出具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的报告。

9、甲方应当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评估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撰写报告,并对估价报告的合法性负责、

2、乙方必须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和普适技术性原则,根据估价对象的估价目的、价值类型、估价时点、作业时间出具报告,并按约定的报告份数向甲方提供预评估报告的正式报告。

3、国家征收征用房屋补偿方面的评估,乙方必须遵照有关规定公示房屋或土地的估价结果,并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现场回答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疑问。需要乙方复估的,乙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估。

4、国家机关和组织,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或异议人,对报告的格式、内容等有疑问或异议,乙方要根据疑问或异议要求,口头或书面进行回答。

5、报告需要听证的、或需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咨询或鉴定的,乙方要认真配合。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串通,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泄漏估价报告的内容和涉及甲方的商业机密。

7、乙方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甲方或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提出任何与评估工作无关的要求。

8、乙方不得超标准收费,收费后要给甲方出具正式发票。乙方可以预收评估费,但多收部分要及时返还给付款方。

9、除项目终止外,乙方在合同时间内因甲方或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原因,没有完成评估工作,甲方应适当延长合同有效期限。

10、乙方不得将合同委托业务转托其他机构。

五、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因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没能完成工作,或发现乙方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串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的行为,甲方可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或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不配合乙方的评估工作,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除不可抗力外,有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双方对赔偿责任达不成一致的,可依法主张各自的权利。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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