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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岗工作计划篇1
xx年全市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寓审计监督于服务之中,着力在促进政策执行、提高财政绩效、增进民生幸福、推动责任履行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xx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上,一是审计目标充分体现国家审计在完善国家治理中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要求。财政审计以维护国家财政安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促进依法民主科学理财为目标;经济责任审计以加强权力制约、强化责任追究、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目标。二是审计内容突出主题主线,紧紧围绕政策执行、财政绩效、民生幸福、责任履行等方面进行。如安排社会保障资金、保障性住房等重大民生项目审计,促进惠民政策落实,维护群众利益,维护民生安全;安排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水利建设专项审计等项目,关注宏观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三是项目组织上进一步增强审计资源整合,提高工作效率,拓宽审计领域,提升审计成效。四是审计力度上进一步加大对腐败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的揭露和查处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五是审计成果转化上进一步注重对审计情况的分析研究力度,积极开展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积极有效的参考,努力扩大审计工作效应。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市实际,xx年度审计项目安排如下:
一、财政审计
(一) 预算执行审计
1.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xx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以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着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为目标,由局财贸金融审计科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xx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以组织收入、预算分配、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为重点,关注财政收入、支出和分配情况,特别是财政超收增收和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情况、民生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保障情况;对相关农业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积极探索财政绩效审计,分析评价财政专项资金是否达到预期的效益和效果,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xx年3月开始,6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2.地方税收、基金收入情况审计
以规范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为目标,由局财贸金融审计科对xx年度市级地方税收、基金收入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地税部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履行征管职责、税收稽查执法等情况,注重检查税收收入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其真实性,反映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税务部门严格依法征税,强化征收管理。xx年3月开始,6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二)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3.地税系统xx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部署,以促进地税系统强化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为目标,由局财贸金融审计科对市地方税务局xx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地税部门预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了解经费来源的渠道、收支规模以及管理方式;关注专项经费的使用及效益情况。揭示地税部门在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其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xx年3月开始,4月20日前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
4.市科技局等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为促进部门预算综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年初预算执行到位率,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由局经济责任审计和审计管理科、财贸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分别对市科技局等17个部门(单位)及南阳镇等6个镇乡(园区、街道办)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重点关注近两年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非税收入管理使用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及因公出国经费使用情况,揭示预算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成因,从加强预算管理、改进部门(单位)财务管理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部门和单位健全制度、完善措施、规范管理。
16.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由局经济责任审计和审计管理科、财贸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分别对市政府外事侨务办、文明办、党史办、政府法制办、市级机关事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国投公司、住建局、中小企业局、宗教局、港口管理局、市委党校、团市委、妇联、计生委、中医院等16名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中,关注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关注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领导干部经济决策、财经法规政策执行以及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全部过程,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事业投入及实施效果、国家财经法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个人遵守相关廉政规定情况,揭示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剖析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意见,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政策执行权,提高行政效能。xx年2月开始,11月底结束。
三、内部审计项目
xx年,拟制定统一的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各镇内审人员对各镇财政票证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各镇抽查重点村进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各内审机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相关计划,组织实施内部审计项目。
四、政府交办的其他项目审计
除了完成上述计划项目外,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项目。
审计岗工作计划篇2
我局的审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审计署提出的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及自治区审计厅提出的改进方法、加大力度、保证质量、提高效率、文明审计双二十字工作方针,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部门的审计,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发挥审计免疫功能,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水平,为我县的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更大贡献。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和县委政府的安排,结合我县审计工作的实际对*年审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审计工作
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和永恒主题,做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我们要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当前的财政审计目标是以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为基础,以支出审计为重点,审计财政资金支出和使用的效果、效率,进一步完善财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扩大审计覆盖面,坚持本级财政预算审计与延伸审计相
结合,凡是有财政收入上缴任务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都要纳入审计范围,确保财政审计的深度与广度。要加强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政府非税收入、转移支付等财政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要通过不断深化财政审计,特别是对地税、土地、农电等几个有较大财政上缴任务的单位和对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数额较大单位的跟踪、延伸审计,更进一步查找和发现问题,强化审计执法威力,加大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的查处力度,注重审计执法效果,加强跟踪监督,促进整改和纠正,加强部门协作并引入各种监督力量和手段,加强审计情况的深层次分析与研究,为县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服务。
(二)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财政对公共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日益扩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对规范建设资金使用,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促进整顿建设筑市场秩序,提高投资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积极探索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新路子,不断完善以国家审计机关为主,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参与的工作格局,发挥国家审计的职能优势,社会审计的专业优势和内部审计的知情
优势,加大审计力量,提高工作效率,重点审计工程招投标程序、工程量不实和高估冒算工程造价等问题,有力地保障政府投资效益的化,限度的为国家和地方政府节约资金。全年要完成农业综合大楼、古郡博物馆、县医院门诊大楼等×××个投资审计项目。
(三)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年我局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思路,改进方法,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度发展。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要把对经济决策权、政策执行权、经济管理权、资金分配权的监督,放在经济责任审计的突出位置。要通过对被审计责任人在任期内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固定资产增减、债权债务的增减以及重大经济活动的审计分析,重点分清被审计领导应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努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更加科学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不断丰富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形式,继续开展任中和离任审计,探索开展任前审计,将三种审计形式有机结合。要通过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今年我们将根据县任期经济责任领导小组的计划和县委组织部门的委托对套海镇、司法局、发改局、交通局等×××个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岗工作计划篇3
在过去的xx年里,我们内审组在公司、管理局的领导和关心支持帮助下,在兄弟单位的大力帮助配合下,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xx年以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组织机构,强化内部审计监督
公司成立初期,我组内审员工不多,内审人员不足,审计项目多、任务重,审计监督难度大,审计监督力度有待加强。为了进一步提高管理层的理论和技能,更好地开展内审工作,今年年初,我们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公司内审工作的安排,制订了内审工作计划。
二、加强对内审工作的指导
为了使内审工作能够更好地开展,我们对内审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把每月工作重点及工作完成情况及整个审计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记录下来,以备查阅。同时,我们还经常与相关部门交流工作经验,相互借鉴好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并能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
三、严格按照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工作
1、内审工作重点突出审计监督。为了进一步做好内审工作,今年,我们在审计前,认真做好审计准备,提前做好各种前期准备工作,如资产评估前的资产评估、财务收支、内部各部门人员配备,内部各部门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等。
2、严格按照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工作。今年,我们审计部严格按照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做好财务收支审计。审计部从收支两个方面做好收支两个方面的财务监督,对于一般预算收支审计和往来账项审计。二是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收入支出中不符合预算项目预算要求的问题及行业发展中有关问题。三是做好日常财务收支审计。对公司财务收支、往来帐项审计做好日常的财务监督工作,每月的行政事业费、水电费、招待费、差旅费等费用的预算及结果作好审计,每月的水电费用报销单的审核及管理。做好财务收支管理,认真核查财务支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认真开展财务收支审计
收支两个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公司财务预算收支审批权限的执行,没有超预算支出现象;二是对公司的各项收入、支出做到了及时进行审核和公司有关部门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三是配合财务部门做好每月的离任审计。
4、认真完成管理职责工作
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管理方案的要求,组织收入、成本及费用的报销审核、的管理、报销控制工作。
四、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管理
5、建立健全内审机构,完善内审工作规章制度和职责权限,进一步明确内审工作的各级权限和责任,为进一步做好内审工作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6、进一步明确内审工作的分工,提高内审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对内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责任心和使命感,确保公司各项内审工作有序、健康、快速地开展。
7、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内部审计机构健康发展,维护内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8、加强对内审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内审工作氛围。
五、存在不足
9、由于今年审计工作比较忙,有时会出现审计结论不够充分等问题。
10、工作方法有待改进,有时对一些日常不注意的细节问题研究不够。
11、由于对一些业务的学习和掌握还不够深入,导致对一些新业务、新知识和新形势掌握不够多,对一些新知识的了解和把握还不够准确等等。
六、明年工作思路
12、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协助审计部门开展工作,力争完成审计项目11个,核算金额800万元,促进公司发展。
13、继续开展以涉及内部事务、行政许可业务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权限、责任的监督,促进公司规范的审计工作。
14、加强对内审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公司内审人员外出学习及参观,提高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感及事业心。
审计岗工作计划篇4
随着公司从战略的高度提出“二次创业”的概念,以及公司管理创新工作的启动,注定20xx年将成为公司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里程碑式的一年。公司审计部将围绕公司发展和改革的大局,“保稳定、促发展”,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评价、控制和服务职能,促进各有关方面不断提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为实现公司经济目标有效地发挥增值的作用。为此,现明确20xx年的审计师工作计划和思路。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审计促进公司治理”的审计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寓服务于监督,寓帮助于促进,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对经济安全、健康运行的“免疫”功能,促进公司经济的平稳、高效发展。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公司提出的20xx年经济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职责,全面监督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和重点环节,更新观念,创新机制,加大力度,在审查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将内部审计的工作重心从事后查处转向过程控制,“以监督促进过程”,从治理、机制和制度层面揭示问题,提出建议,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监督,进一步强化审计评价职能,揭示资源配置和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审计的根本使命在于协同保证各企业的业务战略与公司的总体战略保持一致性,并能够按照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制订规划和分配资源,以保证在公司战略框架下的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在其中,审计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并在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有效评价企业战略制订的一致性和资源利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以发现是否存在游离于公司战略之外的经营行为,是否存在不合规的占用资源,是否存在资源的闲置、浪费等,诸如此类,均应该通过合法的审计监督予以揭示,促进公司资源的更优化分配。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专项审计力度。
20xx年,公司审计部将在常规审计工作开展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有重点的开展以下几方面的专项审计工作,并希望达到两方面目标:一是通过审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自我完善;二是总结最佳实践,以便有效推广利用。
1、管理流程审计。管理流程的合理、科学、健全和规范,决定了一个企业的运作是否顺畅和有效率,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得以规避企业的各种风险。比如,完善的财务操作管理流程能够规避一定的金融风险,完善的投资决策流程能够规避一定的投资失误风险,完善的生产管理流程得以规避一定的产品质量风险。对管理流程进行审计,重点是要检查各企业管理流程是否健全规范,特别是要检查各项重大决策是否经过了必要的讨论和审批程序。走程序,就是守规则,只有守规则,才能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的发生。
2、投资效益审计。投资扩张是企业发展的普遍模式,也是公司目前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但同时,投资失误也有可能给企业带来颠覆性危机,因而也是企业经营管理中最大的风险所在。对投资效益进行审计,就是要对投资活动进行全方位的事后跟踪,从投资并购项目的发现和选择,到评估论证,审批决策、建设投产、或者重组整合,以及产出效益与预期效益的比较差异,差异发生的原因等等。投资效益审计的着眼点不仅在于发现投资管理中的问题,还要重视总结和推广最佳实践,使公司投资管理的丰富实践可以成为共享的无形资产。
3、采购供应链审计。采购供应链管理既是企业价值创造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还是企业利益攸关的重要环节。采购供应链管理水平高低,会直接影响企业经营的成本效益。而采购管理的缺失,则会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甚至导致企业发生重大经营风险。因此,重视和加强采购供应链的管理,是企业内部控制的关键节点。对采购供应链管理进行审计,目的在于推动企业完善采购供应链的管理制度,规范采购人员的行为准则,健全采购供应活动的文档记录,使采购供应管理更加有效率和效益性。
(三)更新思维,进一步加强审计咨询和服务职能,寓帮助于监督,切实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效益。
公司审计部要求每个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过程中,应摒弃传统审计理念,要与时俱进,加强审计理论研究和审计方法创新,推进内部审计职能从单纯监督向监督、服务并重转变,把服务企业、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作为一个重要工作内容。一是通过审计发现和审计评价,帮助各企业增强风险意识,及时识别潜在风险,有效防范风险发生,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二是通过审计测试,帮助各企业增强流程再造意识,及时发现流程制定过程中的冗长和效率低下的问题,提高流程运行效益;三是通过审计总结最佳实践,帮助各企业在项目运作方面少走弯路,减少机会成本的投入。
(四)建章立制,进一步强化审计工作规范性,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随着一系列审计制度的出台,公司审计工作已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通过制度的建立明确预防机制、监督机制和纠错机制,一是通过制度指导审计执业,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质量;二是以制度管理审计行为和结果,明确责任,真抓实干,保证审计结果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有效转化。20xx年,公司审计部将进一步梳理审计业务流程,以控制和风险为导向,在监督环节下力气,在预防环节下功夫,不断完善审计在新领域的执行规则,以提高审计效果。
审计岗工作计划篇5
第一章内部卫生系统审计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条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xx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
第三章业务指导与监督
第十条卫生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部属(管)单位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各类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机构进行审计和业务指导、监督。
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内部审计职责与任务
第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及工作规范;
(二)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行业内部审计及审计调查活动;
(四)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审计工作研究,交流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七)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第五章内部审计机构权限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本单位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
(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八条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六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组成审计组,并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由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送交审计组;
(五)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报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下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六)内部审计机构应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审计意见,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
(七)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17日发布的《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卫生部令1997年第5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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